钩盾署令
官名。即钩盾令。
官名。即钩盾令。
官署名,即军机处,掌军国大政,以赞机务;终日值班,以应对献替。巡幸时也如此。清朝初期,置议政处,令巩阿岱等为议政大臣,参议谋划军政要事。雍正十年(公元1732年)用兵西北,怕值班大臣泄密,始设军机房,
清朝官缺之一种。翰林院、詹事府衙门官员之额定编制,有此称谓。翰、詹官员一体,互相升转。由修撰、编修、检讨升用者,以赞善为初阶,故赞善以上官缺统称坊缺。清制,翰、詹官员升转分为内班、外班拣选。翰、詹官员
官名。西晋置,为尚书省左主客曹长官通称,亦称郎中,六品。东晋省并主客郎。北魏复置,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郎为从五品中,郎中五品上; 二十三年皆称郎中,六品,仍可通称为郎。北齐省。
海关海事部的一科。见“海事部”。
清朝官缺补授方法之一。指官缺不入月选,留归本衙门主官题补授官之例。在京司官、小京官、笔帖式有定为题缺者,皆由本衙门留补。在外道府以下,部选缺内有升调所遗之缺,准为封疆留缺,佐杂之要缺亦为留缺。凡留补者
①春秋晋国军制。晋文公五年 (前632)于上、中、下三军外增左、中、右三行,八年废。《左传·僖公二十八年》: “晋侯作三行以御狄,荀林父将中行。”②唐、宋尚书省六部依其办公位次,分为前行、中行、后行、
官署合称。即明朝内府宦官衙门中之兵仗局、银作局、浣衣局、巾帽局、针工局、内织染局、酒醋面局、司苑局。分掌宫廷所需兵器、仪仗、金银器及各种日常生活用品的生产工作。各设掌印太监一员及管理、佥书、监工等多员
官名。见“公府车曹”。
官名。明朝浙江省置。为本省布政使佐官左右参政、参议及按察使佐官副使、佥事的分道之职,以其中一人担任,专掌本省水利事务。专职道员名。明代设浙江水利道,掌管水利事务,以按察司副使或佥事任其职。清代的水利事
官名。南宋初置为行宫禁卫所长官,以皇城司官兼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