酒务
宋朝榷酒机构。京城及州府县镇皆置,设监当官掌之,或募豪民买扑经营。
官名。宋设此官,掌管酒税,分务管理榷酒之事。《宋史·食货志下七》政和四年诏:“酒务官二员者分两务。三员者复增其一,员虽多毋得过四务。”
宋朝榷酒机构。京城及州府县镇皆置,设监当官掌之,或募豪民买扑经营。
官名。宋设此官,掌管酒税,分务管理榷酒之事。《宋史·食货志下七》政和四年诏:“酒务官二员者分两务。三员者复增其一,员虽多毋得过四务。”
①谓官非三公而仪制待遇同于三司(三公)。《后汉书·邓骘传》:东汉殇帝“延平元年(106),拜骘车骑将军,仪同三司,始自骘也。”魏晋时期,授予开府位从三公之文武官。南北朝授予范围不断扩大,逐渐成为官号。
官署名。清置,见“大官署署正、署丞”。
官名。北齐置。参见“梁州水次仓令”。
官名。元至元十四年(公元1277年)改覆实司辨验官兼提举市令司。大德五年(公元1301年)又分大都路总管府官属置供需府。至顺二年(公元1331年)罢之,置广谊司,秩正三品,属大都留守司。掌和雇和买、营
官名。东汉末曹操置。《三国志·韩暨传》:“徙监冶谒者”,“加司金都尉,班亚九卿。”管理铁器的冶铸制造。官名,东汉末曹操置,掌金属冶炼和铁器铸造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韩暨传》:“徙监冶谒者……在职七年,器用
官署名。辽朝北面官。述律军为辽西北部驻军,设详稳以统之。
官名。清朝新陆军职官。光绪三十年(1904)定新陆军营制,始置。每军一人,从三品,副参领充,简放。掌筹计全军马匹卫生医药等事。唯平时不编军,故不常置。
官名。唐朝始置,为内诸司使之一。亦称内苑使。五代后梁改内园栽接使。宋复旧称,属西班诸司使,多不领本职,仅为武臣迁转之阶。真宗咸平元年 (998) 定为同六品,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改制改正七
县门下吏名。北齐置于京县,见《隋书·百官志中》,即汉代县门下游徼之职。参见“县门下游徼”。
女官名。为太平天国女职同官之一,设于天王府与东、西、南、北、翼、燕诸王府。天朝内掌门职同检点,东、西殿内掌门职同指挥,南、北殿内掌门职同将军,翼殿内掌门职同总制,燕第内掌门职同监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