查成语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都官司

都官司

官署名。隋始置,为兵部四司之一。司的长官隋初称为侍郎,以员外郎为佐官。炀帝时改为郎与承务郎。唐沿置,以郎中、员外郎为正副主官。都官郎中一人,从五品上; 员外郎一人,从六品上。掌俘隶簿录,给衣粮医药,而理其诉免。凡反逆相坐,没其家口为官奴婢。一免者,一年三番役。再免为杂户,亦称官户,二年五番役。每番时间为一月。三免为良人。所属有主事二人,令史九人,书令史十二人,计史一人,掌固四人。宋初都官司置判司事一人,以无职事的朝官充任,凡俘隶簿录给衣粮医药之事,均分领于他司,本司无职掌。元丰改制,始以郎中、员外郎管理本司职务,掌在京各司无选限公人的名籍及其补换、更替,依条制据其功过展减磨勘,注册登记各地编配、羁管人员名籍。隆兴初,诏以都官司兼比部、司门二司之事。司内分五案:差次案,磨勘案,吏籍案,配隶案,知杂案,各因其名而治其事。置吏十二人。金元六部不分司。明清刑部以地域分司,均不设都官司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三公

    周朝为最高辅政大臣的合称。一说指太师、太傅、太保。《尚书·周官》: “立太师、太傅、太保。兹惟三公,论道经邦,燮理阴阳,官不必备,惟其人。”一说指司徒、司马、司空。《尚书大传》: “天子三公,一曰司徒

  • 少府监监

    见“少府监②”。

  • 大都护府

    官署名。唐高宗永徽 (650—655) 中,始于边方置安东、安西、安南、安北四大都护府,后又加单于、北庭等府,掌统该地区少数民族,慰抚、征讨、安辑、叙功、罚过; 有大都护、副大都护、副都护、长史、司马

  • 护氐羌校尉

    官名。十六国前赵置。《晋书·刘曜载记》: “(前凉张茂向刘曜遣使称藩)曜大喜,使其大鸿胪田崧署茂使持节、假黄钺、侍中、都督凉南北秦梁益巴汉陇右西域杂夷匈奴诸军事、太师、领大司马、领州牧、领西域大都护、

  • 社长

    ①官名。南宋乡兵之统兵官。时诸州忠义巡社每十人为一甲,五甲为一队,四队为一部,五部为一社。设社长、副社长各一人,由社内推选。掌统一社之兵。绍兴 (1131~1162) 初罢。② 元朝社会基层组织社的负

  • 司平

    官署名。即尚书省工部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工部。

  • 千户所

    官署名。元朝设于各路,置达鲁花赤一人,千户一人,隶于万户,下领百户所。并依所领军士分为上、中、下三等。七百人以上为上,五百人以上七百人以下为中,三百人以上五百人以下为下。明朝设于各卫下,隶于卫,设官正

  • 店宅务

    官署名。宋朝初年有楼店务,太宗太平兴国元年(976) 改为左右厢店宅务。端拱二年(989) 改邸店宅务,真宗咸平元年(998)改都大店宅务,大中祥符六年(1013)复称左右厢店宅务。掌官属邸店,计值出

  • 发弩官

    官署名。汉朝郡国所置工官之一。据《汉书·地理志》,南郡置有此官。颜师古注:“主教放弩也”。疑此说误,似为专门制造弩器之工官。官名,汉置,掌教弩射。《汉书·地理志》:“南郡……有发弩官。”注:“师古曰:

  • 森琫堪布

    唐古特官。清设于后藏,为班禅宫中之官。员额一人,随侍班禅起居,其对下对外的权力甚大。民国时期沿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