遥郡刺史
见“遥郡”。
见“遥郡”。
官署名。清朝新疆之铸钱局。乾隆三十九年(1774)置,设监铸官一人,以伊犁同知充任,掌理本省鼓铸事宜。
官名。东晋与南朝置建康市长及丞,属丹阳尹,掌建康城中商业贸易之事。
官署名。宋初置,领河渠之事。仁宗嘉祐三年(1058)废,其职归都水监。
官名。唐朝司农寺属京都宫苑总监次官,西京、东都各一员、从六品下。
官署名。清朝刑部所属办事机构。掌追缴、收贮现审案内脏罚、脏变、脏赎银两及没收各物,会其数以送户部,并保管本部现银及堂印。设司库一人、库使二人,均为满员,经承一人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,刑部改为法部
见“同知太常礼院事”。
见“直讲”。
唐宋礼部、工部诸司郎中统称。北宋前期叙迁,转中行郎中。
官名。①十六国南燕置。代表尚书台巡行郡县,不常驻固定地区。《晋书·慕容德载记》:“以(尚书韩)为使持节、 散骑常侍、 行台尚书, 巡郡县隐实,得荫户五万八千。”② 北魏置,为行台长官。
官名,辽朝置,属南枢密院,掌承旨问对。见《辽史·百官志一》,参看“承旨”和“北院都承旨”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