贡
春秋晋国公卿的食禄。《国语·晋语四》: “公食贡,大夫食邑,士食田。”
春秋晋国公卿的食禄。《国语·晋语四》: “公食贡,大夫食邑,士食田。”
清朝外官缺分之一。属此缺者有江苏之太仓、上海等十县,浙江之仁和、海宁等十七县,山东之诸城、胶州等七州、县,广东之东莞、香山等十三县,福建之闽侯等九县之佐贰、首领官。其历俸升擢与边俸同,俱三年俸满有政绩
官署名。元朝置。秩从一品。世祖至元二十五年(1288)十一月,以释教总制院统领吐蕃事务,责任重大,宜加崇异,乃用唐朝皇帝在宣政殿接见吐蕃使臣的故典,改释教总制院为宣政院,以帝师领院事,掌全国释教僧徒,
官名。北齐置。见“乐器局”。
官名。别称镇统,清末新陆军镇之长官。光绪三十年(1904)定新陆军营制,始置。每镇一人,正二品,陆军副都统充,简放。掌领全镇事务。
官名。清朝工部所属琉璃窑主官。掌窑事。顺治(1644—1661)初以汉司官一人充任。康熙元年(1662)改设满、汉各一人,由工部堂官委派司员兼充,每年一更代。官名。清置,属工部,掌琉璃器具的制造及供宫
官僚属吏。《周礼·天官·大宰》: “以八法治官府,一曰官属,以举邦治。”郑玄注: “官属,谓六官其属各六十。”属吏、下属官吏。《周礼·天官·大宰》:“以八法治官府;一曰官属。”注:“官属,谓六官其属。
官名。唐置,掌群牧孳课之事,属太仆寺。唐制,凡养马三千匹以上不足五千匹者为中监,置监一人,副监一人,丞一人,所属有主簿、录事、府、史、典事、掌固。
官名。见“公府西曹”。
官名。唐德宗贞元十一年(795)增置,为正四品下武散官,专授归唐将领,隶诸卫。武散官名。唐置,专授给少数民族首领,秩正四品下。
官名。北魏孝文帝太和二十年(496)始置,员四十人,九品上,掌四门学教授之事,检试诸郡学生成绩,兼整理秘书省典籍。北齐沿置,员二十人,正九品上,隶国子寺。隋初沿置,员五人,从八品上,文帝开皇十三年(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