科举制科之一。唐代设置,属于吏治类科目。贞元四年(公元788年)诏举, 李巽及第。
官名。假有兼摄之意,假守即代理郡守。秦汉皆有此制。官名,意即代理郡守。《史记·南越列传》:“因稍以法诛秦所置长吏,以其党为假守。”《汉书·陈胜项籍传》:“秦二世元年,陈胜起。九月,会稽假守通素贤梁,乃
官名。见“内直郎”。官名。金置,属詹事院。秩正七品,掌东宫閤内之事。
参见“光禄少卿”。官名。北魏始置光禄少卿,北齐称为光禄寺少卿,为光禄寺的副长官,历代沿置。参见“光禄寺”。
官名。清末同文馆之官员,总管同文馆学生授课事,额一人,由洋人担任。
宫中女官名。南朝宋明帝定后宫百官时置,七品
守门人。唐李商隐《为举人上翰林萧侍郎启》:“曾干阍侍,获拜堂皇。”
官名。隋炀帝始置,为宫廷女官,二十四掌之一。隶尚服局。员二人,从九品,唐朝改正八品。为司饰、典饰之佐,协掌膏沐巾栉服玩之事。宋、金明悉如唐制。女官名。唐、金皆置,正八品,掌汤沐巾栉服玩之事。见《新唐书
官名。辽北面官,西南面五押招讨司长官。
官署名。民国时国民政府置,属监察院,掌理审核监督全国政府各机关的会计。设部长、副部长各一人,审计九至十二人,协审十二至十六人,稽查八至十人。下设秘书处和三厅,分司办事。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属监察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