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诏书

见“”。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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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小师氏上士

    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地官府师氏中大夫属官,佐师氏中大夫、小师氏下大夫掌本司事务。周武帝建德二年 (573),省六府诸司中大夫,以下大夫为长官,遂为师氏司次官。宣帝即位,六府诸司

  • 章宝阁学士

    见“宝章阁”。

  • 掌判

    媒氏的别称。周朝有媒氏一官,掌男女婚嫁等事。《周礼·地官·媒氏》:“媒氏掌万民之判。”注“判,半也。得耦为合,主合其半,成夫妇也。”后代也称媒人为掌判。

  • 承帖人

    宋朝职役名。神宗行保甲法后,募人充当,取代原乡役壮丁。每都保二名,隶属保正,承受本保文书。宋乡役名。熙宁六年(公元1073年)推行保甲法,雇募承帖人以取代原乡役壮丁,每都保设二人,隶属于都保正,掌理本

  • 海军处副使

    官名。清末陆军部海军处副长官,光绪三十三年(1907)设,军阶正参领,正三品。佐正使管理全处事务。宣统元年(1909)省。

  • 包衣营总

    官名。清朝圆明园内务府三旗护军营中掌管分辖包衣营众之长官。雍正十年(1732)设,额设一人,正四品。乾隆三十七年(1772)定为三品虚衔。

  • 理刑司员外郎

    官名。即“理刑清吏司员外郎”。

  • 诏狱丞

    官名,汉置,掌诏狱,王霸的祖父曾任此官。见《后汉书·王霸传》注。

  • 律学教授

    官名。北宋神宗熙宁六年(1073)置,员四人,以三年为一任,资序同国子监直讲,掌教授法律。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改为律学博士。

  • 下名

    见“上名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