查成语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

①文书名。下行文。初意为上告于下。《周礼·春官·大宗伯》: “诏相王之大礼。”秦统一天下,始定天子称皇帝,其令为诏。此后,即作为皇帝专用的命令文书之一。后世皆因之。亦称“诏书”、“诏旨“、“诏命”等。宋朝赐待制、大卿、大监、中大夫、观察使等五品以上官用诏书,由翰林学士院锁院起草,采用四六句文体。明朝之诏书,由殿阁大学士起草进画,以下之诸司。清朝皇帝在遇有“大政事布告臣民,垂示彝宪”时使用诏书,如即位、亲政、上尊号等,均应诏告天下。皇帝临终也有遗诏。例由内阁撰拟,钤用“皇帝之宝”。其刊刻颁行全国称 “誊黄”。②南诏称王为诏。《旧唐书·南蛮传》: 南诏“谓王为诏”,“其先渠帅有六,自号六诏”,唐玄宗开元 (713—741)间,“六诏合为一诏”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宦官

    1、在宫内侍奉皇帝及其家族的官员。《后汉书·宦官列传·序》:“中兴之初,宦官悉用阉人,不复杂调它士。”因此,后来也称宦官为阉人、太监。2、官吏的通称。《古诗为焦仲卿妻作》:“说有蘭家女,承籍有宦官。”

  • 主记室史

    官名。省称主记史、记室史,汉朝郡县属吏,主录记书,催期会。官名,汉朝州郡有此官,也简称主记史、记室史、位在主记室掾之下,掌记录书,催期会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》。

  • 弼德院副院长

    官名。清末弼德院副长官。宣统三年(1911)设。一人,特简。掌佐院长总理全院事务,院长有事故时代行其职。官名。清末置,为弼德院的副长官,见“弼德院”。

  • 京师地方审判厅厅丞

    官名。清末置,为京师地方审判厅主官,见“京师地方审判厅”。

  • 厩牧典乘

    官名。见“太子厩牧署典乘”。

  • 民政长

    官名。民国初于各省置都督,统辖一省军民之事。后来实行军民分治,都督专管军务,另置民政长管理民政。民国二年改称巡按使。官名。北洋政府置,民国元年(公元1912年)各省行政长官名称尚未划一,临时政府北迁后

  • 虞曹尚书

    官名。北魏前期尚书省虞曹长官。《山徽墓志》载其父曾任此职(《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》图272)。参见“虞曹”。

  • 上驷院

    官署名。清朝内务府所辖三院之一。与武备院、奉宸苑合称“内三院”。初名“御马监”,顺治十八年(1661)改“阿敦衙门”,以大臣、侍卫等管理,康熙十六年(1677)改是称。下设左、右二司,并辖上乘御马厩、

  • 器物局提点

    官名。金置,为器物局的主官,见“器物局”。

  • ①辅佐。《周礼·天官·大宰》: “以佐王治邦国。”②辅佐之人。《左传·襄公三十年》: “有伯瑕以为佐。”③官名。(1) 战国秦置。秩斗食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秦律杂抄》: “吏自佐、史以上负从马、守书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