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,周置,掌刑狱盗贼事。《周礼·秋官司寇》:“乃立秋官司寇,使帅其属而掌邦禁,以佐王刑邦国。”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》:“天官冢宰,地官司徒,春官宗伯,夏官司马,秋官司寇,冬官司空,是为六卿,各有徒属
官名。新疆回部哈密、吐鲁番二部先后于清康熙及乾隆年间内附,清政府分别将两部各编为一旗,以其部长为札萨克,其后均进封为郡王。其下置协理台吉、管旗章京、参领、佐领等官,一如蒙旗之制。
官署名。宋朝太常寺所属机构,掌祠祭所用牲牢之事。
官名。汉初少府所属有衡官长及丞,古代山林之官称为衡,衡官当是掌山林所出税收之官。武帝时设水衡都尉,分管了少府收入方面的大部分职权,衡官长丞也改属水衡都尉。
即世代传袭之职位。清制,凡立军功或阵亡者,国家赏恤爵位勋职,其子孙可以依例传袭。初定封爵之制,公、侯、伯之下未立子、男,而别立五等世职,共为八等。皆为满名。乾隆元年(1736)奏准,以精奇尼哈番为子爵
官名。隋文帝开皇三年(583)由诸王府、诸州户曹参军事改名,炀帝大业三年(607)均改为司户书佐。唐高祖武德(618—626)诸王府所置复名户曹参军事,诸府、州并改此名,三都、六府各置一至二员,正七品
官署名。《张纳碑》: 巴郡有比曹掾、史各一人。汉朝谓检阅户口、垦田为案比。比曹当即案验户籍之机关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春官府太祝下大夫丧祝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官名。明朝于各王府奉祠所分置,各一人,从八品,佐奉祠正掌王府中祭祀、乐舞之事。嘉靖四十四年 (1565) 革。
旧时对地方官府中幕友的俗称。其中负责钱粮者称钱谷师爷,负责诉讼者称刑名师爷,负责文书者称书启师爷。地方官的幕友。如清朝州县官的属员有刑名师爷、钱粮师爷等。见《清稗类钞·绍兴师爷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