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警务科
官署名。清末民政部警政司所属四科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巡警职制,考核巡警官吏,管理消防、风俗、交通警察,并稽查外国来华人员。置员外郎一人,主持科务。
官署名。清末民政部警政司所属四科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巡警职制,考核巡警官吏,管理消防、风俗、交通警察,并稽查外国来华人员。置员外郎一人,主持科务。
官署名。辽朝置,亦称上京城皇使司。南面京官。掌上京宫城出入禁令。
官名。十六国后赵置,杨柸曾任此职。参见《晋书·石季龙载记》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置,详见“小宫伯下大夫”。
官名。北魏初置,属代尹,掌京县之政令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地官府民部中大夫畿大夫下大夫属官。正二命。
参见“内三郎”。
杂任职名。唐代于太医署置咒禁生十人,从咒禁博士学习咒禁之法,学习期满,经考试合格可充任咒禁师。
宋朝禁止有关官员会见宾客的制度。为县令、知州、通判非假日不许出谒; 在京台谏、侍从,假日许受谒,但不许出谒; 大理寺官,受谒、出谒皆不许。
将官名,金朝置。为军中主将或主帅,掌领兵征伐。神策总管为金国海陵王侵宋时的三十二总管之一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。
官名。同“纳言”。相传尧舜时设。掌传递王命。战国铭刻写作“内言”。参见“纳言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