蕃部下大夫
参见“小蕃部下大夫”。
参见“小蕃部下大夫”。
清朝官缺补授方法之一。指凡不经开列题请,而以应升之员拟正陪引见授官之例。京官司员中,满洲、蒙古国子监司业、汉钦天监监正及翰詹坊缺,外任官道府以下各官,皆由各该主管官拣选,交部引见,奉旨后补授各缺。清代
官署名。明洪武三十年(1397)置北平及辽东、山西、陕西、甘肃等处行太仆寺,掌各边卫所、营堡之马政,以听于兵部。山西、北平、陕西,每寺设少卿一人,丞三人; 甘肃、辽东,每寺设少卿、丞各一人。永乐元年(
官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为地方法院分院的主官。见“地方法院分院”。
官署名。辽置,属北面军官。以护军司徒为主官,掌护军之事。
官名。清朝刑部所属安徽清吏司副长官。简称安徽司员外郎。雍正十二年(1734)设。满、汉各一人,从五品。佐郎中掌司事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,刑部改为法部,遂裁。
官名。金、元教坊阶官。金二十五阶之第一阶,秩从四品上。元十五阶第一阶,从三品。官名,也是官阶名。金朝的教坊,旧用武散官,大定二十九年(公元1189年),以为不称,乃创定二十五阶。从四品下,称云韶大夫,
官名。东汉初临时设置,统兵征战,事迄则罢。魏、晋制度,骠骑将军为重号将军,仅次于大将军,高于诸名号大将军,本不须加“大”。然两晋将军名号愈授愈滥,遂又增置此号,居诸名号将军之首,一品。多加于权臣元老,
官名。即“王会清吏司员外郎”。
宋朝宝文阁省称。
官场用语。宋朝官员建立功勋,朝廷特予升迁官职、差遣,称为旌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