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良酝署

官署名。隋朝光禄寺置,有令二员、丞四员,又有掌酝五十员,文帝开皇三年(583)改隶司农寺,十二年复隶光禄寺。唐朝沿置,有令二员、丞二员,掌供五斋、三酒; 凡享太庙,则供郁鬯以实六弊; 进御,则供春暴、秋清、酴醾、桑落之酒; 另有监事、掌酝、酒匠、奉觯等属。宋初存其名而无职司。明洪武八年 (1375) 光禄司置,有令一员、丞一员、监事一员,掌供酒醴之事,三十年改隶光禄寺,改署令为署正,置一员,丞四员、监事四员。清朝沿置,署正满、汉各一员,署丞满员二员,掌酒醴,别水泉,量曲蘖,并大内牛酪,另有笔帖式、经承等属员,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 随光禄寺并归礼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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