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隋制于东岳泰山、西岳华山、南岳衡山、北岳恒山、中岳嵩山各置庙令,以供神祠洒扫。唐沿置,庙令秩正九品上,掌祭祀及判祠事;下设祝史,掌陈设读祝,行署文案:斋郎,执俎豆及洒扫之事。宋亦置五岳庙令与庙丞
官名。明永乐元年(1403)置。见“吏曹清吏司”。
见“定琫”。
官名。金置,属给事局,办理中宫事务。员额十一人,职同东宫入殿小底。
国民党政府铨选制度中的一项规定。依照民国二十二年(公元1933年)公布的《公务员任用法》的规定,所有各机关的任用人员,均须填表送铨叙部审查,合格者方能正式任用。此种手续所有文职人员均须履行,如果任用的
官名。清末农工商部属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左、右各一人,正三品,简任。掌辅佐堂官,综核各司事务,并得派赴各省考查农工商务。
官署名。清末陆军部所属机构,由承政厅改设。详见“陆军部承政司”。
官名。宋朝南、北外都水丞司属官,员八人,分掌治水之事。
官名。隋朝太仆寺牛羊署次官,置三员,从九品上; 炀帝大业三年 (607) 罢。
太平天国所设百工衙之一,掌制造脂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