翊军郎
官名。即太子诸率所领亲卫、勋卫、翊卫府左、右郎将,唐高宗永徽三年(652)改,显庆元年(656)复名郎将。
官名。即太子诸率所领亲卫、勋卫、翊卫府左、右郎将,唐高宗永徽三年(652)改,显庆元年(656)复名郎将。
官署名。清朝内阁、户部、刑部、工部及理藩院等衙门内所设之机构。负责收支本衙门员司之饭银。这种“饭银”由各省按额数报解中央各衙门,各衙门之间也有“帮帖”(如户部每年都帮帖内阁、军机处及礼、兵、刑各部一部
官名,西汉置,属太仆,为昆蹄令之副,佐令养好马。参看“昆蹄令”条。
官名。西晋置。统兵,职掌同将军,位低于同号将军。参见“护军”。
百官。《牧簋铭》:“牧,昔先王既命汝作司土”,“今汝辟百寮”。
即“御正下大夫”。官名。见“御正上大夫、中大夫”。
官名。清朝工部督理街道衙门主官之一。掌本衙门之事。乾隆三十一年(1766)设本部司员一人,步军统领衙门司员一人,皆由本部拟定正陪,奉旨拣派,每年一更代。
官署司。清末地方各省所属之办事机构。掌主邦交。光绪三十三年 (1907) 始置于奉天、吉林二省,设交涉使为主官,下设佥事、科员及一、二等译官协助办事。附设交涉公所,办理公众交涉事务。宣统二年 (191
宋朝乡兵统兵,官名。南宋初年,诸路州军忠义巡社乡兵,每十人为一甲,五甲为一队,四队为一部,于本部推择一人为部长。官名。中华民国置,为中央各部的长官;相当清朝各部的尚书、民国前各部的“总长”。
官名。北魏末置。东、西魏沿之。统率中军,地位很高。《魏书·出帝平阳王纪》: “以车骑大将军,仪同三司、中军大都督高盛兼尚书仆射,北道行台,随机处分。”
官署名。元朝置。秩从三品 隶吐蕃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,掌积石州(今青海循化撒拉族自治县)内驻军及吐蕃部族。置达鲁花赤、元帅、同知、知事各一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