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即“司农卿”。官名。汉有大司农,至南朝梁陈与北魏始称司农卿,北齐称司农寺卿,为司农寺的长官,历代沿置。唐制司务寺卿一人,从三品上,总领本寺所属诸监与诸司,监督出纳。明代废。
县学教职。唐制,自京县以下,各县均置助教一人,无品,佐经学博士教授县学生徒。
官署名。见“户部司”。
官制用语。又称试秩。即试某阶官。宋朝初年,初授幕职官则试秘书省校书郎; 再任至两使推官,则试大理评事; 掌书记、支使、防御、团练判官则试大理司直、评事。亦有解褐即授试大理评事、校书郎、正字、寺监主簿、
官名。① 与少师、少傅并称三少或三孤,位居其末。相传西周已置,辅助太师、太傅、太保辅弼君王。《尚书·周官》: “少师·少傅、少保,曰三孤。”后不置。北周复置三孤官,与三公 (太师、太傅、太保) 并为大
官名。成帝河平元年(前28)更名西织为织室,置丞,为织室令副贰,属少府,主作郊庙文绣之服。东汉因之,名义上属少府。官名,汉置,为织室令之副,佐令掌织染皇室所用丝帛及做郊庙文绣衣服。西汉设令丞,东汉省令
官名。宋徽宗政和六年(1116)置,为从七品武阶官。武阶官名。宋政和六年(公元1116年)置,秩从七品。
官名、属“国民政府参军处”,见该条。
官署名。职掌陂湖之利。据《汉书·地理志》,西汉九江郡置。官名,汉置,掌陂塘水利。《汉书·地理志上·九江郡》:“户十五万五十二,口七十八万五百二十五,有陂官、湖官。”
官署名。即太子右内率府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名,咸亨元年(670)复名右内率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