罚俸
清朝吏部之处分制度。扣发官员俸饷,以年月为差,分为七等: 即罚俸一月、二月、三月、六月、九月、一年、二年等。因公罪罚俸,准以其记录,加级相抵销; 私罪罚俸,皆为实罚,不准抵销。
清朝吏部之处分制度。扣发官员俸饷,以年月为差,分为七等: 即罚俸一月、二月、三月、六月、九月、一年、二年等。因公罪罚俸,准以其记录,加级相抵销; 私罪罚俸,皆为实罚,不准抵销。
官署名。渤海国置,比御史台,有大中正一员,比御史大夫。
阶官名。金朝教坊官二十五阶之第十二阶,秩从六品上。官名,也是官阶名。金朝的教坊官,自从四品始,以下分为二十五阶。从六品上,称肃和郎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,参看“教坊”条。
官名。清朝太常寺之属官。掌管社稷坛门钥、守卫、值宿之事。朔望则奉香行礼,祀日则守门以司其启闭出入。额设五人,五品一人,六品四人,均以满员充任。五品尉员缺以六品尉序升,六品尉员缺由吏部牒八旗选送补授。官
官名。太平天国前期,东、北、翼三王府所属六部主官称为六部尚书,燕、豫二王府所属六部主官有吏书、户书、礼书、兵书、刑书、工书,合称为六部书。后期六爵所属似亦有六部书。例如太平天国文书《名册三十五件》中载
官名。周朝置。①西周晚期执政大臣。《诗经·小雅·十月之交》: “皇父卿士,番维司徒,家伯为宰,仲允膳夫,聚子内史,蹶维趣马,楀维师氏。”②掌王饮食之官。《左传·庄公十九年》: “及惠王即位”,“王夺子
满语,意即县主,为清朝郡王之女的封号。
官名。见“内直郎”。官名。金置,属詹事院。秩正七品,掌东宫閤内之事。
①君临一国的君主。殷、周最高统治者皆称王。春秋战国时诸侯国君或历代割据一方的统治者也僭称王。②官名。清朝有“总理学务王”、“议政王”、“辅政王”,详各条。③爵名。汉朝以后为爵位的最高一等,在公之上,多
官名。隋于诸王府置法曹行参军,唐代改为法曹参军事,置于亲王府,员额一人,秩正七品上,掌按讯、决刑。
官名。北周置,统领禁军,侍卫皇帝。下设小胥附下大夫、胥附上士以佐其职。一说为正五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