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统称。宋徽宗崇宁四年(1105),仿唐制置亲卫、勋卫、翊卫等三卫官,以三卫郎 (后改三卫侍郎)一人为长官,三卫中郎二人为副长官,其下分置三卫博士、三卫主簿,亲卫、勋卫、翊卫郎及中郎。皆以贤德、勋戚
地区名。指蒙古高原北部,以别于高原南部的内蒙古。清代分为喀尔喀四部和科布多、唐努乌梁海二区。喀尔喀四部及其所附额鲁特、辉特二部,分为四盟:车臣汗部二十三旗组为克鲁伦巴尔和屯盟;土谢图汗二十旗组为汗阿林
官名。明朝北京行部副长官。永乐元年(1403)置,四人,正三品。名为侍郎,其实为北京地方副长官。十八年罢。洪熙元年(1425)复置,宣德三年(1428)再罢。
爵名。战国秦置。军爵之一。《商君书·境内》:“军爵,自一级已下至小夫,命曰校徒操士。”春秋时隶属于战车的战斗步兵。即“步卒”,见该条。
官名。新莽天凤四年 (后17)置执法左右刺奸,选用能吏等分督六尉、六队郡,职如西汉刺史。官名,为执法左右刺奸的省称。王莽置执法左右刺奸,“选用能吏侯霸等分督六尉、六队,如汉刺史。”(见《汉书·王莽传下
官名。北洋政府时期税务处各股的属员,地位在帮股长之下。见“税务处”。
官制用语。宋朝除授差遣的一项规定。资序低而任重,低两等资序为权发遣,低一等者为权知。参见“权发遣三司判官”。官员任用类别之一。宋太祖罢节度使之制,派京朝官出知府州事,不拘铨选常规,资序相当者称知,资序
官名。即礼部郎中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 复名礼部郎中。官名。唐高宗龙朔二年,改礼部郎中为司礼大夫。咸亨元年复旧。见《通典·职官五·礼部尚书》,参看“礼部郎中”条。
官制用语。宋朝官员正俸外的一项加给。自判三馆、秘书监、两制、两省官带修撰职者,五千; 直馆阁,校理,史馆检讨,校勘,三千; 直龙图阁,审刑院详议官,国子监书库官,五千; 京畿诸司库、务、仓、场监宫;
官名。o金朝置,为皇后位下女职。一人,八品,掌饮食汤药洒醴蔬果之事。0明朝国子监属官。洪武十三年(1380)改典膳而置。国子监掌馔厅初置一人,后增至二人。中都国子监、南京国子监均置。于掌馔厅办事, 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