统制官
官名。别称镇统,清末新陆军镇之长官。光绪三十年(1904)定新陆军营制,始置。每镇一人,正二品,陆军副都统充,简放。掌领全镇事务。
官名。别称镇统,清末新陆军镇之长官。光绪三十年(1904)定新陆军营制,始置。每镇一人,正二品,陆军副都统充,简放。掌领全镇事务。
官名。春秋齐置。掌渔盐税利征收。《左传·昭公二十年》:“海之盐蜃,祈望守之。”官名,春秋时齐国设此官,掌渔盐之利。《左传·昭公二十年》:“海之盐蜃,祈望守之。”注:“衡鹿、舟鲛、祈望皆官名也。”疏:“
官署名。清末法部所属机构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审定各司重要事务,纂修条例,调查中外法制,撰拟章奏文电,办理律师注册等。置左、右参议各一人,参事二人等。
周朝考察地方官政绩的制度。《周礼·地官 ·乡大夫》: “岁终则令六乡之吏皆会政致事。”郑玄注:“会,计也。”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 置,北周沿置。秋官府属官,佐大司寇卿、小司寇上大夫掌府务。正三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 (581) 罢。
官名。西汉武帝太初元年 (前104) 由中尉改名,秩中二千石。职掌京师治安,督捕盗贼,负责宫廷之外、京城之内的警卫,戒备非常水火之事,管理中央武库,皇帝出行则掌护卫及仪仗队。属官有丞、侯、司马、千人及
官名,汉宣帝地节三年初置左右平,秩皆六百石,属廷尉。东汉省右平,只置左平一人,掌平决诏狱。魏、晋不分左右,称廷尉评,北魏、北齐、隋沿其制。隋炀帝置评事四十八人,掌与司直同。唐置评事八员,从八品下。见《
官名。即“司功参军事”。官名。掌课、假使、祭祀、礼乐、学校、表疏、书启、禄食、祥异、医药、卜筮、陈设、丧葬。唐置,在府为功曹参军、在州为司功参军,在县为司功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四》。
官署名。清朝兵部武选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。额设经承一人。
宋朝阁名。南宋宁宗庆元二年(1196)建,以藏孝宗御制。设学士、直学士、待制、直阁等职。待制以上为侍从贴职。宋阁名。庆元二年(公元1196年)置,收藏孝宗御制文集。有学士、直学士、待制等职。
官署名。金朝置。掌校订翻译经史等务。设知院掌院事,从五品; 下设同知院事、校理等职。元世祖中统四年(1263),改经籍所署。后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