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精膳清吏使

官署名,掌宴飨、牲豆、酒膳之事。明、清皆有此司,为礼部的第四司。《明史·职官一·礼部》:《其属司务厅司务二人,仪制、词祭、主客、精膳四清吏司,各郎中一人,正五品,员外郎一人,从五品,主事一人,正六品……精膳分掌宴飨、牲豆、酒膳之事。凡御赐百官礼食,曰宴,曰酒饭,为上中下三等,视其品秩。蕃使、土官有宴,有下程,皆辨其等。亲王之蕃,王、公、将军来朝,及其使人亦如之。”《清史稿·职官一·礼部》:“精膳掌五礼燕飨与其牲牷。”其主官为郎中,员外郎,另有主事等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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