签判
宋朝签书判官厅公事省称。
官名。签判是“签书判官厅公事”的简称,掌诸案文移事务。宋朝,在各州府选派京官充任判官时称签书判官厅公事,简称签判。宋代高承《事物纪原六·签判》:“宋朝之制,诸州府幕官大藩镇以京朝官签署节度观察判官者曰签判,治平中,避英宗嫌名改署曰书。”
宋朝签书判官厅公事省称。
官名。签判是“签书判官厅公事”的简称,掌诸案文移事务。宋朝,在各州府选派京官充任判官时称签书判官厅公事,简称签判。宋代高承《事物纪原六·签判》:“宋朝之制,诸州府幕官大藩镇以京朝官签署节度观察判官者曰签判,治平中,避英宗嫌名改署曰书。”
强行削除官吏禄阶或没收其家财。
官名。辽朝南面官,南枢密院官员。尚书省并入南枢密院后,主刑部事。
指为君王所宠信的宦官,与中贵人同。
东上閤门使与西上閤门使合称。官名。宋朝设此官,掌管朝会、宴飨、供奉赞相礼仪等事。唐宋制度,正殿朝会,百官从东西上閤门入殿廷;因而宋朝设东西上閤门使各三人、副使各二人,其下有宣赞舍人及閤门袛候等。见《历
①爵名。明朝为宗室封爵之第七等。位辅国将军之下。清朝为宗室封爵之第十三等。位辅国将军下、奉恩将军上。并有一、二、三等之别,秩视武职正三品。②散阶称号。明朝为武职从二品之加授。爵名。明朝郡王次曾孙授奉国
官名。宋置,见“提举市舶司”。
官署名。秩从一品,掌祭祀。元文宗天历二年(1329)由太禧院改置。设院使都典制神御殿事六员,同知兼佐仪神御殿事二员,副使兼奉赞神御殿事二员,佥院兼祗承神御殿事二员,同佥兼肃治神御殿事二员,院判兼供应神
官署名。清置,是顺天府的派出机构,管理崇文门税关的库藏事务。初制,设崇文门大使一人,康熙四十年(公元1701年)省。后惟设副使一人,秩未入流,从吏员中选任,或由驿丞、河泊所官、各闸闸官升任。对于副使的
参见“十威将军”。
官名。辽朝北大王院官员,在北院太师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