稽察钦奉上谕事件处管理大臣
官名。清置,为“稽察钦奉上谕事件处”长官,见该条。
官名。清置,为“稽察钦奉上谕事件处”长官,见该条。
明清各朝例开之修书馆。自唐朝始,每一皇帝死后,新皇帝例敕史臣为其纂修实录。明制,帝崩即设馆修实录,视为大典。初以文武臣为监修,后改以勋臣充监修官,以内阁大臣为总裁,翰林院学士充副总裁。纂修官则由内阁于
官署名。清末始设于弼德院与资政院,北洋政府于总统府、国务院、国会两院和一般重要机关均有设置,办理总务或机要事务。
(1)地方自治执行机关职员。清末举办地方自治,城镇自治的执行机关为城镇董事会,设总董一人,先由城镇议事会选举正、陪各一名,再由地方官申请督抚遴选任用,总理董事会一切事项;董事一至三名,由议事会选举,呈
官名。商朝置。掌管理平民阶层事务。官名。商代设置,是专门“管理众人(奴隶)之事的小臣。卜辞说:贞:惟吴呼小众人臣?”(《续存》下四七六)
官名。北魏置。由宦者担任。《魏书·阉官传》:“(王质)幼下蚕室,颇解书学,为中曹吏、内典监,稍迁秘书中散。”
官名。明崇祯十七年 (1644) 三月,李自成农民军进入北京,改明军把总而置。职掌仍因袭明朝旧制。
官名。西晋置。《晋书·朱伺传》: “(朱伺)转骑部曲督,加绥夷都尉。”参见“部曲督”。
官名统称。宋徽宗崇宁四年(1105),仿唐制置亲卫、勋卫、翊卫等三卫官,以三卫郎 (后改三卫侍郎)一人为长官,三卫中郎二人为副长官,其下分置三卫博士、三卫主簿,亲卫、勋卫、翊卫郎及中郎。皆以贤德、勋戚
公府诸曹之一。东汉始置,太尉府有掾属二十四人,兵曹主兵事。东汉末曹操为丞相时置兵曹掾属各一人。三国魏咸熙元年(公元264年)复置于丞相府,蜀无考。魏大将军府亦置兵曹掾一人,主兵事器械,蜀吴无考。西晋安
命妇封号名。宋朝置,以封执政、东宫三太、文武二品、御史大夫、六尚书、两省侍郎、太常卿、留守、节度使、诸卫上将军、嗣王、郡王、国公、郡公、县公之妻。徽宗政和二年(1112),规定执政以上官之妻始得此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