礼部左参议
官名。清末礼部属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 置。左、右各一人,正四品,简任。佐尚书、侍郎奉行典礼,审议各司重要事务,总核征收地租及一切公产等。宣统三年 (1911)礼部改典礼院,遂省。
官名。清末礼部属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 置。左、右各一人,正四品,简任。佐尚书、侍郎奉行典礼,审议各司重要事务,总核征收地租及一切公产等。宣统三年 (1911)礼部改典礼院,遂省。
清代特定的科目。仿金代女直(女真)进士科而设,专限八旗子弟应试。清初,满文与汉文相辅而行,故汉人之得庶吉士者,往往令其学习满文。其后满人多已汉化,满文用处不多,而满人能通满洲语文者亦日见其少,因此设置
官名。① 《周礼》天官冢宰属官。下大夫爵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王后宫内政令,凡祭祀、宾客、丧事等王后宫内事务,赞王后行礼事。管理宫内货贿,以供王后及六宫财用。② 女官。宋朝尚书内省属官。徽宗政和三年(11
春秋、战国时期作为公卿大夫、士的统称。《礼记·曲礼(上)》 : “君臣、上下、父子、兄弟,非礼不定。”孔颖达《正义》: “上谓公卿大夫,下谓士也。”
官名,即牧师苑令,详该条。
官制用语。指代理、兼摄官职,魏晋以来或用之。唐制职事官非正除者或加“权”字,称权知、权判。北宋前期,寄禄官依散官品高下分权、行、守、试四等; 凡除授差遣,其资序较浅者亦带“权”字,暂代某职则带“权发遣
官名。元置,为崇福司的佐官,员额二人,从五品。
官名,汉置,每郡国一人,掌督促文书,察举非法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四·司隶校尉》。
官署名。即太仆寺,唐武则天光宅元年(684)改,中宗神龙元年(705)复名太仆寺。官署名。唐光宅元年(公元684年)改太仆寺为司仆寺,以司仆寺卿与少卿为正副长官。神龙元年(公元705年)复旧。参见“太
官名,也省称五威右帅,掌助五威将班符命于天下。详见《五威将前帅》条。
见“收掌”①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