礼曹清吏司员外郎
官名。明永乐元年 (1403) 置。见“礼曹清吏司”。
官名。明永乐元年 (1403) 置。见“礼曹清吏司”。
官名。清朝内务府三旗包衣护军营掌治营务之副长官。康熙十六年(1677)设。时为长官。额定每旗五人,共十五人。从三品。雍正元年(1723)设包衣护军统领之后,为其副。
学官名。见“广文馆”
官制用语。即兼官。又称权局、差摄。《左传·成公二年》:“敢告不敏,摄官承乏”。五代时,州县官多属摄官。北宋初年,诸路州县幕职官阙,选差有官人或罢任待阙人、举人等临时代理,亦称摄官。大祖开宝四年(971
官名。见“三司副使”。
①爵名。《左传·昭公二十九年》: “故有五行之官,是谓五官,实列受氏姓,封为上公,祀为贵神。”杜预注: “爵上公。”②秩位名。居三公上。据《周礼》,太师、太傅、太保三公八命,出封时加为九命,称上公。二
官名。战国秦置,掌顾问参谋。秦王政(秦始皇)曾拜李斯为长史。秦,汉因之。西汉丞相、太尉、御史大夫、大将军、车骑将军、前后左右将军皆置,为所在官署掾属之长,秩皆千石。丞相长史职权尤重。边郡于丞外复置长史
官署名合称。南北朝指尚书省、门下省、集书省、中书省、秘书省。隋文帝时指尚书省、门下省、内史省、秘书省、内侍省,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指尚书省、门下省、内史省、殿内省、秘书省。官署的合称。南朝宋齐陈及
官名。北齐置油工中士,正二命;油工下士,正一命。掌涂油之事,属冬官府司色下大夫。
官名,元世祖至元三十年(公元1293年)置,属宣课提举司,从七品,掌果木市税收。其佐官有大使一人,从八品,副使一人,从九品。见《元史·百官志一》。
官名,为“部郡国从事”的省称,详“部郡国从事”。州吏名。两汉司隶校尉与部刺史所属有部郡国从事史,魏晋沿置,称为部郡从事,为州刺史所属,职在检察一郡行政,即藩王之在境内者亦兼察之,其权甚重,不得用本郡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