矿政司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为矿政局的改名。见“矿政局”。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为矿政局的改名。见“矿政局”。
官名。清朝侍卫处之职官,顺治元年(1644)设,由宗室侍卫中遴选。初无定员,乾隆三十六年(1771)定员九人。掌理宗室侍卫事务。
官署名。明朝太子东宫六局之一。洪武二年(1379)始置,设局郎一人,丞一人,以宦官为之,掌兵仗车舆。洪武二十八年,改为典兵、典乘二局(原典翰局罢,故仍为六局),各置局郎一人,正五品,局丞二人,从五品。
官名。清末近畿陆军督练公所长官。光绪三十三年十二月(1908)置。一人,正二品,特简。掌近畿第一、三、五、六各镇陆军的管理、训练事宜。宣统二年(1910)省。
官员的仪仗。以鸟羽注于柄头如盖,一说以翟尾为之。汉晋南北朝时,诸王及重要大臣有功则赐,大臣丧,亦或赐。北魏末赐尔朱荣前、后部羽葆,以示尊崇。
官署名。明置,掌领十五卫、三守御千户所、五堡。见《明史·地理志一》。
宋朝少府监属官。掌官印铸造、书写印文之事。官名。宋少府监所属有铸印篆文官二人,掌刻印信篆文。
官名。清末高等审判分厅与地方审判厅长官。光绪三十三年 (1907) 后各省城、府、大商埠设地方审判厅,大商埠设高等审判分厅,始置。每厅一人,从五品,奏补。掌本厅审判事宜,并监督所属各员。
官名。东汉为符节台属官,秩二百石,掌文书。南朝梁、陈为御史台属官,掌符节事。官名,东汉置,俸二百石,掌书。《后汉书·百官志三·少府》:“符节令一人,六百石……符节令史,二百石。本注曰:掌书。”
官名,汉武帝元朔四年初置,驻陇西临洮县,俸比二千石,掌统帅驻军,维持地方治安。《后汉书·孝顺帝纪》:“夏四月,复置陇西南部都尉官。”
即丞相司直,为丞相府属吏,汉武帝元狩五年置,俸比二千石,掌佐丞相举不法。东汉建武初也置,居丞相府(司徒府),掌佐丞相督录诸州,后省,建安八年复置,不属司徒,不领诸州而掌督中都官;建安九年诏司置比司隶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