督事
官名。北魏置,为中央机构低级办事官员,各局皆置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七品下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载。当时还没有散臣督事。
官名。北魏置,为中央机构低级办事官员,各局皆置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七品下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载。当时还没有散臣督事。
官场用语。即免省试。宋朝举人或太学生解试合格,不经礼部试而直接参加殿试,称免省。神宗元丰二年(1079),令太学上舍生成绩中等以上者免省试。南宋高宗绍兴三十二年(1162)后,宗室子弟已获两次文解者,
官名。南诏官,与布燮、久赞同为清平官,犹唐朝宰相,决国事轻重。
官名。北魏孝文帝太和(477—499)末由中给事改名,从五品。北齐属中侍中省,员四人。由宦官充任,掌后宫事,并负责与外朝的联系。从五品。官名。北齐设置,为中侍中省的属官。见“中侍中省”。
“小匠师下大夫”的省称。
官名。西周置。掌场圃。有隶属于军队和夷隶两种。一说即《周礼》之场人。
官名。即户部尚书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户部尚书。官名。唐高宗显庆元年改户部为度支,龙朔二年改度支尚书为司元太常伯。咸亨元年复为户部尚书。见《通典·职官五·户部尚书》。
官名。明朝殿庭仪礼司长官。洪武九年(1376)置。为一人,正七品,十三年,改司正。
参见“大行台”。
官署名。元朝地方统军机构,世祖至
官名。梁、陈、北魏、北齐、北周、隋都设此官。掌领兵宿卫宫殿。见《隋书·百官上、中、下》、《魏书·官氏志》。閤,也写作“阁”,义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