白簿治礼吏
官名。南朝齐置。太常国学属官,员八人,五品。
官名。南朝齐置。太常国学属官,员八人,五品。
官名。北洋政府根据《善后借款合同》设置,为审计院外债室主官,华洋各一员。见“审计院”。
杂任职名。唐置于司农寺司竹监,员额一百人,掌修建苇园。
官场用语,又称科参。明朝由吏、户、礼、兵、刑、工六科给事中掌管。凡内外所上章疏发下,分类抄出,参署付有关执行部门,以驳正其违误。
官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为侨务局的长官。见“侨务局”。
官名。元朝乌思藏十三万户之一,隶乌思藏宣慰司,治所当在今阿里与后藏交界处。
大理院内部事务机构。北洋政府置,属大理院书记厅,掌办本院总务,原分设文书、卷牍、统计、会计四科,旋改设文书、记录、会计三科。
官名。金置,《金史·河渠志》载: “泰和六年(公元1206年)尚书省以凡漕河所经之地州府官衔内皆带提控漕河事;县官则带管勾漕河事。俾催检纲运,营护堤岸。为府三,……州十二,……县三十三”。
官署名。南朝梁、陈置,隶大匠卿。隋朝将作寺置,设令二员、丞三员、监作八员。文帝开皇二十年(600)改隶将作监。唐朝沿置,令二员、丞三员、监作十员,掌版筑、涂泥、丹垩、匽厕之事。北宋初存其官名而无职司。
官名。即膳部员外郎,唐高宗龙朔二年 (662) 改,咸亨元年 (670) 复,玄宗天宝十一载 (752) 改,肃宗至德二载 (757) 复名膳部员外郎。
官名。宋朝茶马司置,位在都大提举茶马之下,掌榷茶之利,以供市马。官名。宋设榷茶买马司,后改称提举茶马司,后又改称都大提举茶马事;设主管茶马,同提举茶马,都大提举茶马,按资历分别任之。负责榷茶买马事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