甲头
宋朝乡役名。又称甲首、催头。神宗熙宁七年(1074 )置,由保丁轮流充任,代户长催税。元丰八年(1085)罢。哲宗绍圣元年(1094)复置。
(1)宋乡役名。又称“甲首”、“催头”。熙宁六年(公元1073年)推充保甲法,次年规定每甲轮流派保丁行甲头以代户长催税。(2)宋代乡兵的小头目也有以甲头为名的。
宋朝乡役名。又称甲首、催头。神宗熙宁七年(1074 )置,由保丁轮流充任,代户长催税。元丰八年(1085)罢。哲宗绍圣元年(1094)复置。
(1)宋乡役名。又称“甲首”、“催头”。熙宁六年(公元1073年)推充保甲法,次年规定每甲轮流派保丁行甲头以代户长催税。(2)宋代乡兵的小头目也有以甲头为名的。
官制术语。清制,省级长官出缺,未及派员接替,即以次官暂代其职务,称护理。如总督、巡抚多由布政使护理。旧制,高一级的官员缺职,以低一级的官员守护印信,处理其事,称为护理。其职衔相当的,称为署理。见《六部
①古代国君传达命令和征调兵将的凭证,用金、玉、铜、竹、木制成。上刻文字,分左右两半,右半在朝廷,左半在外官或兵将之手。国君有事,使节持半符至,外官或兵将合符以验真假。如兵符、虎符等。战国时两国关系的信
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。乃月选官员班秩之一。凡遇官员缺出,奉旨即用人员,特用班人员,不论双单月遇缺即行选补,其他官员之回避者,亲老告近查复到部者,丁忧服满者,裁缺赴部另补者,外任官经督抚保题即升卓异及俸满
官名。唐玄宗天宝(742—756)以后他官兼史职者、宪宗元和六年(811)登朝官领史职者皆为史馆修撰,以官高者一人判馆事,初入或未登朝官则为直馆。宣宗大中八年(854)增为四人,分掌四季,以修国史。宋
清朝兵部职方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。额设经承一人。
清僧录司的正副主官,由僧官中一人充任,不著品。
官名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祭祀时供应鬯酒。《周礼·春官》: “鬯人,下士二人,府一人,史一人,徒八人”,掌共秬鬯而饰之”,“凡王之齐事,共其秬鬯。凡王吊临,共介鬯”。贾公彦疏: “饰者,设巾也。”官名。《
官名。唐朝节度使、观察使、团练使、防御使属官,位判官、推官下。又有营田巡官、转运巡官、馆驿巡官等名目,盖随使而置。北宋太宗太平兴国三年(978)三司诸案置,位推官下,以朝官充任,分领诸案庶务,淳化四年
官署名。战国燕置。主管陶器制作。战国燕国陶文有此官。
官名。清朝礼部所属铸印局主官。掌局事。顺治元年(1644)设满洲一人,寻省。雍正十一年(1733)复设,於礼部司员内拣选一人充任,一年而代。乾隆二年(1737)定制,设汉一人。宣统三年(1911)改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