查成语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热河、察哈尔、绥远都统府

热河、察哈尔、绥远都统府
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在民国初年沿用清制,热河、察哈尔设都统,绥远设绥远城将军民国三年(公元1914年)七月六日公布《都统府官制》后,统一各设都统府。主官为都统,员额一人,由大总统简任,兼辖军民两政。除统辖军队外,热河都统辖热河道,察哈尔都统辖兴和道,绥远都统辖绥远道。都统之下设参谋长一人,参谋二人,副官二人,书记三人。府内设军务、总务两处,各设处长一人:军务处长由参谋长兼任,总务处长由书记官一人兼任。军务处一般设军务、军需、军法等课(察哈尔都统另设有军牧课),各课设课长一人,科员若干人。总务处实际上管理民政。民国十年(公元1921年)后改为政务厅,其组织与各省略同。热河与绥远两都统府兼理司法,又各置审判处,设处长一人,审判员二人及学习审判员、书记官等。都统府均设有政务会议,依照民国四年(公元1915年)六月二十一、日公布的《察哈尔政务会议章程》的规定,由都统兼任会长,会员包括书记官、总务处长、财政厅长、道尹、审判处长、垦务总局总办、蒙汉教育事务所所长、筹办实业所所长等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监察院

    官署名。民国时国民政府五院之一,为全国最高监察机关,民国十七年十月置,设院长、副院长各一人,以国民政府委员任之;设监察委员二十九至四十九人,由院长提请国民政府主席依法任免。其职责为依法监察弹劾。官署名

  • 协理事务总管

    官名。清朝圆明园护军营之职官。掌章奏文移事务。额设二人,正三品。由总统大臣于现任总管内拣选引见充补。

  • 实录院

    官署名。南宋高宗绍兴九年(1139)置,掌修实录。设提举一人,以宰相兼任; 修撰同修撰、检讨无定员,检讨以秘书省官或他官兼任。官署名。宋置,掌修实录。详见“国史院”。

  • 侯傅

    侯的家臣之一。三国魏置,掌辅导侯。郑称曾为武德侯傅,见洪饴孙《三国职官表》。

  • 县道录

    道官名。元置,见“县威仪司”。

  • 台府

    尚书台、三公府合称。《晋书·华谭传》:“州郡贡秀孝,台府简良才。”

  • 游击使

    官名。唐朝边镇武官,位军镇大使、副使下。

  • 悉南纰波

    官名。吐蕃官,赞普近侍官。

  • 鄂州等处民户水陆事产提举司

    官署名。世祖至元二十一年(公元1284年)置,隶詹事院,掌太子位下江南园囿地土庄宅人户。后改隶徽政院,至治三年(公元1323年)罢废。

  • 承华监长

    官名。西汉属太仆,有丞,掌皇帝车马。东汉省。官名,汉置,属太仆,掌管监马。承华监是养马机构,其长官称长,还有丞。监、厩义近;长、令所管小大有别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