治书史
乡官名。晋朝千户以下乡置,位次啬夫。
乡官名。晋朝千户以下乡置,位次啬夫。
官署名。隋朝始置,为秘书内外三阁之一,兼具庋藏、校理和著述职能。唐太宗贞观三年(629)于中书省置,以修五代史,十年史成即罢。
官名。东汉大鸿胪属官,为大行令副贰,员一人,秩三百石,助大行令主诸郎。为大行令的佐官,俸三百石,助令掌诸郎斋祠傧仪赞导等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。参看“大行令”条。
科举制科之一。宋代设置,属于不遇类科目,于仁宗时诏举之。
审判机构名。清末置,由大理院民科主管,掌理不服各省高等审判厅判决的上诉案件。
县分职吏名。南朝置,《南史·陈本纪》记陈霸先曾“至建邺,为油库吏。”其职为主管油库。
官名。周朝置。春秋齐国等亦置。掌一乡政令教化。《管子·立政》: “州长以计于乡师。”《荀子·王制》: “顺州里,定廛宅,养六畜,闲树艺,劝教化,趋孝弟,以时顺脩,使百姓顺命,安乐处乡,乡师之事也。”《
官名。西汉属太仆,有丞,掌皇帝车马。东汉省。官名,汉置,属太仆,掌管监马。承华监是养马机构,其长官称长,还有丞。监、厩义近;长、令所管小大有别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。
官署名。明永乐十八年(1420)定都北京,于北京置行人司,原在南京之行人司官署仍存,加“南京”字,称南京行人司。只设右司副一人,从七品,无所职掌。
官名。清朝内务府掌仪司果房属官。康熙四十五年(1706)设,二人,秩九品。协“掌果”掌果房事。
官署名。明成祖永乐五年(1407)置,北京苑马寺六监二十四苑之一,属涿鹿监。设圉长一人,从九品,下分各群,设群长,掌牧养马匹,以备军需。永乐十八年并入太仆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