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安都护
官名,掌总统西方。《后汉书·孝献帝纪》:“省扶风都尉,置安汉都护。”注:“扶风都尉,比二千石,武帝元鼎四年置,中兴不改,至此以羌扰三辅,故省之。置都护,令总统西方。”
官名,掌总统西方。《后汉书·孝献帝纪》:“省扶风都尉,置安汉都护。”注:“扶风都尉,比二千石,武帝元鼎四年置,中兴不改,至此以羌扰三辅,故省之。置都护,令总统西方。”
官名。北魏道武帝皇始元年(396)置,尚书省南部曹长官。初员一人,后以南方州郡数量最多,权重政繁,故设员二人或二人以上。崔逞曾以此职录尚书三十六曹事。除管理南方州郡事务外,还统兵南进。多由本部属官迁任
官名。西汉武帝太初元年(前104)改郎中令置。秩中二千石,位列九卿。虽不如郎中令亲近,但职司范围更加扩大,地位显要。职掌宫殿门户宿卫,兼侍从皇帝左右,宫中宿卫、侍从、传达诸官如大夫、郎官、谒者等皆属之
即“札萨克”。官名。为蒙古语的音译,意思是“执政”。清代蒙古族住区分为若干旗,每旗的长官称扎萨克。大漠内四十九旗,大漠外八十六旗,每旗扎萨克一人,掌一旗政令;其佐官有协理台吉二至四人,管旗章京一人,副
清朝荐擢官吏之方式。参见“明保”。
官名。北齐置,见“司藏署令丞”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天官之属有寺人,员额五人,在王的正内,为宫中近侍之官,掌王的内人及女官的戒令。北周依《周礼》置巷伯中士,正二命;巷伯下士,正一命。属天官府司内上士。
散官名。明太祖洪武四年(1371)始置。专授钦天监官。监令,授正仪大夫; 少监,授分朔大夫; 五官司,授司玄大夫; 监丞,授灵台郎; 五官保章正,授平秩郎; 五官灵台正,授司正郎; 五官挈壶正,授挈壶
官名。《周礼》无此官,汉大鸿胪有治礼郎,晋太常诸博士有治礼史,大行令有治礼郎,后魏亦置治礼郎。北周于春官府礼部下大夫之下置治礼中士,正二命;治礼下士,正一命。掌同前代的“治礼郎”,参见该条。
军事指挥官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见“各路军总司令”。
官名。明永乐元年(1403)改北平为北京,置北京行部,设尚书二人,品秩同六部尚书,职掌则同于布政使、按察使。十八年迁都后革。洪熙元年(1425)复置,宣德三年(1428)再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