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明洪武三年(1370)改原都镇抚司而置。后改留守都卫。八年复为留守卫。详见“留守五卫”。
爵名。①周天子所命,又称“元士”。位同诸侯国家的下大夫。《国语·鲁语下》“列士之妻加以朝服。”韦昭注:“列士,元士也。”②诸侯国君所命,同“上士”。《左传·哀公十一年》:“吴将伐齐,越小率其众以朝焉,
见“马步军专勾司”。官署名。宋初为三司马步军专勾司,属三司,掌诸军兵马逃亡、收并的簿籍以及诸司库务出纳的数额,向粮料院批送文历以审核和防止发放俸禄时的舞弊行为。置勾当官一人,以三班使臣充任,后改任京朝
官名。又称“大理” 或“大司理”。治狱官。相传大禹时皋陶为理。春秋时晋、齐等国置。《国语·晋语八》: “昔隰叔子违周难于晋国,生子舆为理,以正于朝,朝无奸官。”韦昭注: “理,士官也。”《左传·昭公十
官名。清朝土官名号之一。武职。四川省设有。正七品。管所辖之兵士,受地方武官约束。世袭,其承袭事隶兵部。详“土官”。武职土官名。清置,主管屯兵。四川省置三十四人: 崇化屯属二人,松潘厅属二十人,懋功屯属
官署名。北宋前期置,属三司盐铁部,掌修护河渠、供给造军器之物品,领军器作坊、弓弩院诸务季料帐籍。神宗熙宁六年(1073)废,以其事归军器监。
官名。汉朝设此官,为服官之长,负责供应延服用的丝织物。其官署设在临淄和陈留郡的襄邑。参看“服官”条。
官名。三国魏置。《太平御览》卷二四一《都尉》条引《魏略》:“积弩都尉,秩比二千石,后更为典弩都尉。又有典铠都尉,秩与典弩同,皆属积弩。”官名,三国魏置,掌铠甲。《太平御览》241卷《都尉》条引《魏略》
官名。唐玄宗开元十五年 (727) 始以亲王遥领节度使,其留京师者则称大使,以副大使知节度事。
官名。渤海国大农寺长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