殿前赉奏
官名。太平天国后期增设之朝上职官。天历庚申十年(1860),幼主特诏新置,分左、右,专理朝臣进奏事务,职同天将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后期增设之朝上职官。天历庚申十年(1860),幼主特诏新置,分左、右,专理朝臣进奏事务,职同天将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为朝内医生的一种。员额九人,官阶为职同军帅。
爵名。①见“固山贝子”。②清代蒙古贵族之封爵,位在贝勒之下。爵位名。贝子是“固山贝子”的简称,为清室封爵的第四级,在贝勒之下。也用来封蒙古贵族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一·宗人府》。
明朝任官制度中的一种试职。考满知县因考选或被荐举入都察院,带原职理刑半年,然后实授监察御史,故名。
满语官名。汉译为“内大臣”。清朝侍卫处设,地位低于领侍卫内大臣。
官署名。北宋神宗元丰二年 (1079) 置,属刑部,掌详断大辟狱案,设详断官领之。元丰(1078—1085) 改制,以其事归大理寺详断案,刑部不复详断。
① 就职治事,办理公务。《左传·襄公二十五年》:“崔子称疾不视事。“② 官名。又作“胝事”。战国魏等国置。主管某一职事的官长。《滨虹草堂藏古玺印》著录魏国官印:“右库眡(视)事”。
满语官名。汉译为“都统”。详“都统”①。
官署名。南朝梁置,属东宫,掌经籍。设太子洗马、典经守舍人等官员。
太平天国官类名。为杂职官的一种,典即典守主管之意,典官种类繁多,依服务的对象分,可别为三类:一类是专为天王、诸王、侯、丞相、检点、指挥服务的,其中在天王府供职的称为朝内典官;一类是办理整个政府事务的,
官名。清末巡警部警学司长官。光绪三十一年(1905)设,一人,正五品。掌司事。三十二年,警学司撤归民政部,遂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