殿元
状元的别称,为科举考试中殿试第一名。参见“状元”。
状元的别称,为科举考试中殿试第一名。参见“状元”。
官名。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大理寺置,员四人,掌推鞫狱事。
文书名。清朝奏折之一种,凡以某一事件奏知皇帝之奏折即为“专折”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《魏书·官氏志》:“(孝文帝太和十五年)又置司空、主客、太仓、库部、都牧、太乐、虞曹、宫舆、复育少卿官。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三品上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未载。
官名。汉置,属左冯翊,见于甘露元年谷口铜甬(载《薛氏钟鼎款识》卷18第4至6页)。所掌似为会计之事。
内官名,一作傛华。西汉武帝始置,视真二千石,比大上造。汉末魏国曹操置为王后以下第四等,魏明帝太和(227—233)中定为视真二千石。晋武帝以容华为九嫔之一,位婕妤下,视九卿。南朝宋明帝泰始三年(467
宋朝州府使院牙校职员总称。宋初,京城开封府及诸州府皆设使院,掌衙前具体事务。其牙职有孔目官、勾押官、左右都押衙、左右押衙、左右知客押衙、都孔目官、教练使、衙内指挥使、子城使、都知兵马使、守阙都教练使、
官名。隋朝置,为太子典书坊长官,员二人,正四品。唐高宗龙朔二年 (662) 改典书坊为右春坊,右庶子为右中护。咸亨元年 (670) 复旧。睿宗景云二年 (711) 再改典书坊为右春坊,以其比中书令,置
官署名。明朝宦官衙门的通称。即司礼监、内官监、御用监、司设监、御马监、神宫监、尚膳监、尚宝监、印绶监、直殿监、尚衣监、都知监,共十二监。初各设太监一员,正四品,左、右少监各一员,从四品,左、右监丞各一
官制术语。指以黄金为装饰的斧,本为帝王征伐专用。《尚书·牧誓》: “王左杖黄钺,右秉白旄以麾。”后成为皇帝出行时的仪仗。三国以后极少数重臣在出征时假授黄钺,为皇帝授予的最高恩赐。其拥有的权力大于使持节
官名。金朝设此官,正七品,掌灌溉民田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三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