殿中员外将军
官名。十六国后赵置,南北朝沿置。即正员之外添授的殿中将军,职掌与殿中将军同。后赵末石闵辅政,为树恩惠,奏请殿中将士万余人皆授此职。南朝隶左、右卫。梁定为流外七班。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五品中,二十三年改为从八品。北齐属左、右卫府,员一百人,从八品。又,南朝梁东宫二率下设太子殿中员外将军,位稍逊,而班品同。参见“殿中将军”。
官名。十六国后赵置,南北朝沿置。即正员之外添授的殿中将军,职掌与殿中将军同。后赵末石闵辅政,为树恩惠,奏请殿中将士万余人皆授此职。南朝隶左、右卫。梁定为流外七班。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五品中,二十三年改为从八品。北齐属左、右卫府,员一百人,从八品。又,南朝梁东宫二率下设太子殿中员外将军,位稍逊,而班品同。参见“殿中将军”。
武臣的差遣职务。五代后唐时置于北都太原,掌理北都治安,协助留守掌防守事务。《资治通鉴·后唐纪四》说:“初,庄宗命吕、郑二内养在晋阳,一监兵,一监仓库,自留守张宪以下皆承应不暇。及邺都有变,又命汾州刺史
指天子。《逸周书·文传解》:“从生尽养一丈夫。”注:“一丈夫,天子也。”
官名,西汉时匈奴设此官,属二十四长,位在当户下,分左右。《汉书·匈奴传上》:“左大且怨望……欲与汉和亲,左大且渠心害其事。”
官名。清末大理院属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定额四人,从六品,奏补。佐都典簿分任文牍、会计与庶务,并监印。
官名。明朝时因倭寇入侵,乃专设备倭一职于沿海要害处,以进行防御。
职衔名义。加此者得参与评议论决尚书政事,为机密要职。西汉多加予中朝官,位次于领尚书事,可同时加予数人。武帝时以左右曹、诸吏分平尚书奏事。东汉多以大臣录尚书事,加此者极少。三国皆置,蜀位次于录尚书事,吴
天子对年长的同姓诸侯之称。《仪礼·觐礼》:“同姓大国则曰伯父,其异姓则曰伯舅。”《汉书·贾谊传》:“今自王侯三公之贵,皆天子之所改容而礼之也,古天子之所谓伯父、伯舅也。”注:“师古曰:天子呼诸侯长者,
官名。隋初置, 大理寺司直十人,炀帝时增至十六人,掌出使推覆,若大理寺有疑案,则参议之。唐因隋旧制,置司直六人,所属有司直史二人。宋大理寺亦置司直,地位在评事之上。
金代文散官之称。《金史·选举志二》说:“凡进士则授文散官,谓之文资官。自余皆武散官,谓之右职,又谓之右选。文资则进士为优,右职则军功为优,皆循资,有升降定式而不可越。”
官署名。秩正四品,隶内正司,掌皇后汤沐邑赋税、民匠、属民,设于武宗至大四年(1311)。置都提举一员,同提举、副提举各二员。下辖五处长官司,秩正五品; 提领所十,秩正七品,分掌各地赋税属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