见“副护军参领”。
官名。见“都城所”。
辽军队名。见“御帐亲军”。
文书名。下行文。亦称“牌文”。清制,凡六部行文各道府以下,各省督抚行文司道以下,司道行文府厅以下,府厅行文知县以下,提督行文副将以下,总兵行文参将以下,副将、参将行文所辖游击、都司以下均用之。另,经略
明朝浙江、四川、山东、河南、陕西、山西、江西、广东、广西、福建、湖广、贵州、云南道提刑按察司的总称。各设按察使、副使、佥事等员,掌一省刑名按劾之事。洪武 (1368—1398)初,曾置北平道提刑按察司
官名。清代至民国时期蒙古每旗设拜达生,掌王府内的会计、保管、建筑、仪仗等事项。
官署名。清朝工部所属之机构,顺治(1644—1661) 初定通州、张家湾各设木厂一,差笔帖式二人管理。康熙二十六年(1687)通州木厂归通惠河分司管理。张家湾木厂由工部派满司官一人管理。四十年(170
即虎视将军,唐朝人修史时避讳改。
又称“云梯健锐营”。清朝八旗军中专门操演云梯之军营。乾隆十四年 (1749),金川战役之后设。以八旗兵中习云梯者组成。分左、右二翼。兵额屡前增加,至光绪 (1875—1908) 间已达三千八百余人。设
官名。①《周礼》秋官之属。卿爵。属官有小司寇、士师、乡士等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国家法典,听狱讼,制刑罚。②春秋时宋、鲁等国置。宋大司寇为六卿之一,听国政。鲁大司寇摄国政,掌狱讼、刑罚。③北周置。即秋官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