殄虏将军
官名。南朝梁置,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一班,地位最低,普通六年(525) 改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七班。陈沿置,拟九品,比秩四百石。北魏亦置,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 定为八品上。
武官名。南朝宋始置,为加官、散官性质的将军,秩八品,梁陈沿置,梁秩第一班,陈为九品。北魏亦置殄虏将军,用以褒赏勋庸,秩正八品上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,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一班,地位最低,普通六年(525) 改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七班。陈沿置,拟九品,比秩四百石。北魏亦置,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 定为八品上。
武官名。南朝宋始置,为加官、散官性质的将军,秩八品,梁陈沿置,梁秩第一班,陈为九品。北魏亦置殄虏将军,用以褒赏勋庸,秩正八品上。
官署名。金朝置,属宫师府。掌东宫閤内之禁令、省察宫人廪赐给纳诸物。设都监、同监领局事,秩正九品、从九品。
官名。宣徽院官员。辽朝北面朝官宣徽北院、南院,南面朝官宣徽院、南面京官南京宣徽院皆置,位知院事下、同知院事上。元朝成宗大德四年(1300)置二员,从二品,位同知下、佥院上。官名。亦称宣徽院副使,为宣徽
清朝兵部职方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。额设经承一人。
审判机构名。清末置,由大理院刑科主管。掌审判宗室及官犯案件。
见“正印官”。
参见“护乌丸校尉”。
见“门下督盗贼”。官名,汉置。1、为王府属吏,掌巡察防盗,察视往来人等。《汉书·武五子传》:“(昌邑王府)督盗一人,别主徼循,察往来者。以王家钱取卒,迾宫清中备盗贼。”2、“门下督盗贼”的简称。
官名。清宣统二年(1910)设,六员。掌监守部印,承办机密文牍、函电及不属各司处文件。
官名。“大”通“太”,详见“太常”条。
武官名。战国秦置。辖两个五百主,兵千人。《商君书·境内》: “二五百主,将之主,短兵百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