查成语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武学

武学

官学名。北宋仁宗庆历三年(1043)始置,设教授一人,掌讲授兵书、兵法,数月后罢。神宗熙宁五年(1072)复置,设教授以文武臣熟知兵事者充任,其上设判学一人。生员以一百人为限,凡使臣未参班及门荫、草泽人,许由两名京朝官推荐,视看人材、试验弓马,合格者始许入学。学习三年,考试及格者,分等第授官。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改教授为博士。徽宗崇宁(1102—1106)中,各州皆设,仿儒学行考选升贡法。宣和二年(1120),罢州县武学。南宋高宗绍兴十六年(1146),依旧制复置。


官学名。宋仁宗为训练防御外患的人材,于庆历三年(公元1043年)建武学于武成王庙。选官为教授,数月后停废。熙宁五年(公元1072年)又重建武学于武成王庙,名义上隶国子监,实际上由兵部郎中直接领导。学生名额一百人,入学资格分使臣、门荫子弟及庶民。设武学教授、教谕,掌教兵法和弓矢、骑射等技术:崇宁五年(公元1106年)改教授为博士。武学学生学习三年后经过考试,按等第授官。崇宁间各州设武学,置武学教谕,仿儒学立考选升贡之法,分为三舍,外舍生称为武选士、内舍生称为武俊士。宣和二年(公元1120年)罢州县武学。南渡后,绍兴十六年(公元1146年)始恢复武学如旧制。庆元五年(公元1198年)各州学均设武士斋舍,选官教习。明代于建文四年(公元1402年)置京卫武学,设教授一人。学生分启忠等十斋受业,每斋各有训导二人。永乐中罢,正统六年(公元1441年)复设。后渐置各卫武学,设官如儒学之制。京卫武学设教授一人,从九品;训导一人。卫武学设教授一人,训导二人或一人。掌教京卫、各卫幼官及应袭舍人与武生,而听命于兵部。不设武学之处,诸武生隶属于儒学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经籍案

    官署名。南宋秘书省置,掌图书经籍之事。

  • 即罚款,为官员惩罚方式之一。战国时秦国行施,其数额以官吏在执行职务时的责任关系和造成的经济损失为依据,一般分为赀一盾、二盾、一甲、二甲四级。见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秦律杂抄》。

  • 民政部承政厅

    官署名。清末民政部所属机构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 设。掌一部总汇之事,凡承办机密,考核员司,编存文卷,筹核经费各事皆属焉。辖机要、文牍、会计、庶务四科及递折处、电报处。置左、右丞各一人,员外郎、

  • 稽核

    官名。国民党政府粮食部设置,员额十至十四人,掌稽核会计等事务。

  • 堂翁

    清朝地方府、州、县辅佐官对主官之尊称。

  • 监军使者

    临时差遣监督军务的使职。西汉置。《汉书·刘屈氂传》:“太子召监北军使者任安发北军兵,安受节闭军门,不肯应太子。”东汉亦或置。灵帝时刘焉、刘璋皆以监军使者领益州牧。三国吴亦置。官名,简称监军,也称监军事

  • 微臣

    身份微贼之臣。特用于臣下对君主之自称。

  • 宣抚司佥事

    官名。明清土官名号之一。武职。湖广、四川、云南等省设有,系土官官署宣抚司之职官。正六品。有自己所辖之土兵及地区。世袭,其承袭事隶兵部。详“土官”。

  • 弘义宫

    辽朝宫帐名。太祖置,又称“算斡鲁朵”。契丹语腹心曰“算”,宫帐为“斡鲁朵”。以心腹之卫置,后又增渤海俘户、锦州户。宫帐在临潢府,陵寝在祖州东南二十里。有正户八千,蕃汉转户七千,出正丁一万六千,蕃汉转丁

  • 华林令

    官名。北齐光禄寺置为华林署长官,掌禁御林木等事,从九品上。隋朝为司农寺华林署长官,置一员,从八品上; 炀帝大业三年(607)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