检校右散骑常侍
官名。宋有此加官,散官无职事;而地位高于正职。见《宋史·职官九·检校官》。
官名。宋有此加官,散官无职事;而地位高于正职。见《宋史·职官九·检校官》。
官署名。隋朝置,以监、副监各二人为正、副长官,下设监殿舍人四人。隶东宫门下坊。唐朝沿置,设监二人、副监二人。掌符玺、衣服、伞扇、几案、笔砚、垣墙等。高宗龙朔二年 (662),改监为内直郎、副监为丞。官
官署名。唐玄宗开元六年 (718) 改乾元院置,设使及检校官,改修书官为丽正殿直学士; 八年,加文学直、修撰、校理、刊正、校勘官;十一年,置丽正院修书学士; 光顺门外,亦置; 十二年,东都明福门外亦置
官署名。金朝置。属宣徽院。掌宫庭修缮、洒扫、启闭门户和铺设毡席之事。设令、丞领司事,秩从六品、从七品。下设直长、都监、同监等官。章宗泰和元年(1201)设都监、同监,四年罢同监。官署名,金朝置。掌宫廷
首都外别建的国都。又称陪京,明代亦称留都。西周时周公建洛阳为东都,是为最早的陪都。此后历代建为陪都的,东汉有长安、宛,三国魏有长安、谯、许昌、邺。东晋与南朝不设陪都。北魏曾以其故都代郡为北京。北齐以并
官名。春秋战国郑、赵等国置。掌庖厨。《史记·郑世家》:“子驷怒,使厨人药杀厘公。”又《赵世家》:“使厨人操铜料以食代王及从者。”
官名。清末度支部职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左、右各一人,正四品,简任。掌佐拟本部则例及一切章程,审议各司重要事务。
官署名。参见“行太仆寺”。
监狱名。明置,拘禁陪都应天府地区案犯,由司狱主管。
官名。将军名号。南朝梁置,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二十班,与四平将军同班。普通六年(525)改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三十班。陈沿置,拟三品,比秩中二千石。武官名。梁始置,秩第二十班,为优
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 殿内省置为尚舍局次官,八员,正七品。唐朝殿中省尚舍局沿置,六员,正七品。宋朝存其名而罕除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