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宋置,见“礼仪院”。
官名。唐玄宗开元(713—741)初改翰林待诏置,以文学之士充任,与集贤殿书院学士分掌制诏书敕。开元二十六年(738),改为翰林学士。官名。唐玄宗时因中书省事务繁剧,乃改翰林待诏置翰林供奉,协助集贤院
见“都史”。
文书名。清朝刑部题本内之附加说明文。凡遇有死刑重案或应加重罪名之案件,而其中又有情可原或例可减等治罪者,即缮签说明,随本上报,请皇帝裁决。
官署名。清末海军部军储司所属三科之一。原属筹办海军事务处参赞厅庶务司。宣统二年(1910),改属军储司。同年,随司併入海军部。掌经办海军粮食,服装、器具及其它军用品的采办、保存、分发事。置科长、科员、
官名。辽置,见“北护卫府”。
官署名。金朝置,属宣徽院。掌内府头面(首饰)。世宗大定二年(1162),从内藏库析出。设都监、同监领库事,秩正九品、从九品。有本把七人,知书二人。
官名。西汉始置,属王国郎中令。侍从王的左右,多以文学之士充任。《汉书·枚乘传》记枚乘“为吴王濞郎中”,同书《韩延寿传》记韩义“为燕郎中,同书《淮南王安传》记淮南王刘安时有郎中雷波,因“太子数恶波,王使
宋朝巡检与县尉合称。
官名。北周置,正三命。职掌不详,惟《周书·裴宽传》说:弟汉,“加成都上士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