查成语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

官制用语。指代理、兼摄官职,魏晋以来或用之。唐制职事官非正除者或加“”字,称权知、权判。北宋前期,寄禄官依散官品高下分权、行、守、试四等; 凡除授差遣,其资序较浅者亦带“”字,暂代某职则带“权发遣”。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改制,凡职事官并以寄禄官高下分权、行、守、试,侍郎、尚书始除必加“”字,其后始改试、守、行。


官员任用类别之一。与摄相近,是一种暂时的委任。如南朝宋时刘怀肃加督江夏九郡,权镇夏口;陈天嘉元年(公元560年)张种除左民尚书,次年权监吴郡;不久征复本职。唐时,知、判、兼等类的任用,往往冠以“”字,称为权知、权判、权兼,以表示其为暂任。宋制,凡京朝官派知诸府州,其资序差一等者称为权知;元祐中又规定,凡未历给事中、中书舍人及待制以上者任尚书、侍郎时均带“”字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义兵千户所

    官署名。元朝置。元末为管理并协调指挥各地地主武装抗击农民起义军,于惠宗至正十年(1350),于广西、湖南、湖北等处分别置义兵千户所,免除地主武装的差役,使其一心对付农民军。以后于江西等地又续有建置,迄

  • 南曹检勘

    唐铨选之制,由南曹检勘选人出身、课绩以及是否合当年选格等。《旧唐书·职官志》说:“每年选人有解状、簿书、资历、考课,必由之以核其实。”参见“南曹”。

  • 国道设计委员会

    铁道部直属机构。国民党政府铁道部为规划国道之建设,设国道设计委员会办理之。依照民国十八年(公元1929年)一月七日公布的《国道设计委员会组织规程》规定,委员会以铁道部委员三人,各省建设厅荐请铁道部委派

  • 尊号

    君主时代,臣下以尊崇的名号进于皇帝,或嗣皇帝尊前皇帝为太上皇,后为皇太后、太皇太后等,均谓之上尊号。

  • 乡书手

    宋朝职役名。初为乡役,隶里正、户长,后升为县役。掌催收赋税,参与推排户等、编造五等丁产簿。仁宗时,令以第三、第四等户充当。神宗熙宁三年 (1070) 行免役法,改为雇役。

  • 惠民药局

    官署名。宋朝始置。原为熟药所,隶太医局。徽宗政和四年(1114)由太医局分出而置,改名惠民药局。南宋高宗绍兴六年(1136)置行在熟药东、南、南、北所。后诸州亦置。十八年,改京师熟药所为太平惠民局。二

  • 民政使司

    官署名。清末东三省所属之办事机构。光绪三十三年 (1907) 置。掌主民籍。各设民政使一人掌司事,下设佥事、科员及一、二等医官协助办事。宣统元年(1909),黑龙江省裁度支使,所管财政事亦归民政使司兼

  • 准备差使

    官名。宋朝制置使、留守、经略安抚使、安抚使、转运使、都大提举茶马、主管殿前司公事等属官。临时派遣处置各种事务。官名。宋代制置使司、留守司、经略安抚使司、安抚使司、转运使司、都大提举茶马司、主管殿前公事

  • 民兵房

    官署名。宋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改制置,属枢密院,掌行三路保甲及弓箭手之事。宋枢密院属吏办事诸房之一。掌办三路保甲、弓箭手之事。

  • 撰达

    即“壮达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