指一级官署。清朝设置广泛,然名称各异,地位悬殊。如军机处、太常寺工程处、粘竿处、侍卫处等。至清末,始作为中央各部下属机构。官署名。(1)中央行政机关。如清末所设的财政、练兵、税务三处,各以大臣为主官。
官名。元置,属司天台,员额八人。
官员升赏的方式之一。稍迁指同班诸官中略有阶级间的迁陟,汉代以来常散见于史书列传之中。至晋代李重议官, 主张“大并群臣等级, 使同班者不得复稍迁(见《晋书·李重传》)。然后世仍有稍迁之制,如《明史》卷二
官名。元置,为内藏库的主官,属太府监。见“内藏库”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仿《周礼》量人置,北周沿置。冬官府匠师中大夫属官,掌建造用于郊祀的坛壝的各项规格。下设司量下士以佐其职。正二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犹言在东观(上班)搞著作。东观是东汉朝庭藏书的地方,类似今天的国家图书馆。皇帝常派朝官到东观上班编写本朝国史,称为“著作东观”。“著作东观”不是官名,而是说明其在东观上班;工作是编修国史。
官名。清初内工部之主官。顺治十八年(1661)设。掌理宫庭缮修工程之事。所属有左、右协理各一人。后省。
元代直辖于中书省的地区即以中书省为称、通称腹里,以别于各行中书省所辖地区。治所在大都(今北京市),领路二十九:大都、上都、兴和、永平、德宁、浄州、泰宁、集宁、应昌、全宁、宁昌、保定、真定、顺德、广平、
官名,金朝置。正六品,掌平理狱讼、警察别部、总判院事。其佐官有副使一员,从七品,掌警巡之事;判官二员,正九品,掌检稽失,签判院事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三》。
文书名。清朝“题本”之一,与“部本”对称。清制,外省官员之题本均先送交通政使司,经稽核其程限、规制后,再送达内阁,俗称“通本”。参见“部本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