旗牌
①明、清官员标志。以写有令字的蓝旗和圆牌颁给地方大员 (如总督、巡抚或钦差大臣),作为具有便宜行事特权的标志。称王命旗牌。②官名。掌旗牌的官称为旗牌官,也简称为旗牌。
1、皇帝命令的标志。明清制度,以上面写着令字的蓝旗和圆牌,颁发给总督、巡抚、钦差大臣等大员,作为具有便宜行事特权的标志。通称此种标志为旗牌、或王命旗牌。
2、旗牌官的简称。掌旗牌的官称旗牌官,也简称旗牌。
①明、清官员标志。以写有令字的蓝旗和圆牌颁给地方大员 (如总督、巡抚或钦差大臣),作为具有便宜行事特权的标志。称王命旗牌。②官名。掌旗牌的官称为旗牌官,也简称为旗牌。
1、皇帝命令的标志。明清制度,以上面写着令字的蓝旗和圆牌,颁发给总督、巡抚、钦差大臣等大员,作为具有便宜行事特权的标志。通称此种标志为旗牌、或王命旗牌。
2、旗牌官的简称。掌旗牌的官称旗牌官,也简称旗牌。
唐古特官。清设于前藏,秩五品,属唐古特文官。员额二人,其职掌为管理街道,治理拉萨之藏民,其性质与内地的警察相同。民国时期沿置。
官名。宋置,见“开封府尹”。
官名。清末巡警部之长官。光绪三十一年(1905)设。从一品,特简。掌总理部务,统率全国警政,筹议警察制度。三十二年,改民政部尚书。官名。清末置,为巡警部的长官,见“巡警部”。
官名。西周置。掌理郊鄙。《恒簋铭》: “命汝更口克司直鄙。”
官名。辽朝置,为北面官。①亦称“北大王帐郎君”、“北王府郎君”,北大王院官员,在北院司空下。②北枢密院官吏,在北枢密院敞史下。官名。辽北枢密院与北大王院所属都有郎君一官,均称“北院郎君”,为低级事务官
官名。金朝内侍阶官。二十五阶之第七阶,秩从五品上。官名。金置,从五品上,为内侍官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·内侍》。
爵号。北周韦琼辟官不应,被封此爵。见《周书·韦琼传》。
官名。简称柔远司郎中。清朝理藩院柔远清吏司之主官。掌司事。初设满洲一人,嘉庆四年 (1799) 后改设宗室一人。
官名。即太子率更令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率更令。官名。唐置,见“司更寺”,
将官名,金朝置。为军中主将或主帅,掌领兵征伐。武捷总管,为金国海陵王侵宋时的三十二总管之一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