掖庭秘狱
监狱名,也写作掖庭狱、掖庭诏狱。汉置,掌奉诏审理不欲公开之案件或皇帝自知无理而又欲治臣之罪的案子。《汉书·刘辅传》:“会成帝欲立赵倢伃为皇后,先下诏封倢伃父临为列侯。辅上书言……书奏。上使侍御史收缚辅,系掖庭秘狱,群臣莫知其故……于是中朝左将军辛庆忌……俱上书曰……旬日之间,收下秘狱……其于治案养忠之义诚不宜幽囚于掖庭狱。”注:“师古曰:《汉书旧仪》掖庭诏狱令丞宦者为之,主理妇人女官也。”
监狱名,也写作掖庭狱、掖庭诏狱。汉置,掌奉诏审理不欲公开之案件或皇帝自知无理而又欲治臣之罪的案子。《汉书·刘辅传》:“会成帝欲立赵倢伃为皇后,先下诏封倢伃父临为列侯。辅上书言……书奏。上使侍御史收缚辅,系掖庭秘狱,群臣莫知其故……于是中朝左将军辛庆忌……俱上书曰……旬日之间,收下秘狱……其于治案养忠之义诚不宜幽囚于掖庭狱。”注:“师古曰:《汉书旧仪》掖庭诏狱令丞宦者为之,主理妇人女官也。”
官名。同“庖宰”。春秋战国置。掌烹制膳食。《韩非子·难二》: “凡为人臣者,犹炮宰和五味而进之君。”
海军同等官。其军阶为少校,掌理海军军需事务。
官署名。辽朝置,为南面京官。
官名。秦、西汉为加官。初称常侍,元帝以后称中常侍。凡列侯、将军、卿大夫、将、都尉、尚书以至郎中,加此得出入禁中,常侍皇帝左右。武帝以后参与朝议,成为中朝官。无定员,或多至数十人,任用士人。东汉改为专职
官名。三国吴置。《会稽典录》: “(钟离) 牧父绪,楼船都尉。”(《三国志·钟离牧传》裴松之注引)官名,三国吴置,掌领楼船兵,位低于将军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钟离牧传》:“钟离牧……汉鲁相意七世孙也。”注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 置,北周沿置。天官府太医下大夫属官,掌诊治民庶百官的各种疾病,设医正中士、医正下士及医生三百人以佐之。正三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 罢。
官名。①西汉武帝始置,为北军八校尉之一。秩二千石,有丞、司马等属官,位次列卿。掌本营骑士,戍卫京师,兼任征伐。东汉初改名“骁骑校尉”,建武十五年(后39)复故,隶北军中候,为北军五校尉之一,秩比二千石
见“大挑”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秋官府布宪中大夫禁杀戮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官名。元朝置,为太府监次官,位在太府太监下,员五人,从四品。官名。金元太府监的佐官。金代秩从五品,员额一人,元代秩从四品,员额五人。参见“太府监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