掌醢丞
官名。隋朝光禄寺掌醢署次官,置二员,从九品下。唐朝沿置,正九品下。北宋初存其名,极少除授。明洪武八年(1375)改光禄寺为光禄司,置为掌醢署次官,一员,从七品,三十年复光禄寺,仍为署丞不改,增为四人。清朝光禄寺掌醢署沿置,满洲二人,定从七品。
官名。隋朝光禄寺掌醢署次官,置二员,从九品下。唐朝沿置,正九品下。北宋初存其名,极少除授。明洪武八年(1375)改光禄寺为光禄司,置为掌醢署次官,一员,从七品,三十年复光禄寺,仍为署丞不改,增为四人。清朝光禄寺掌醢署沿置,满洲二人,定从七品。
官名。明初户部、刑部所属山东部分置,各一人,正五品。参见“山东部”。
官名。两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秋官府布宪中大夫属官,正二命。下设掌堪下士以佐其职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官名。汉朝县府所属功曹之长,亦称主吏掾。掌选署功劳。北齐司州、清都郡,邺、临漳、成安三县以及州属功曹亦置。官名,汉朝郡县置功曹史,有时也置功曹掾。掾、史为曹正、副长官,掾为正,史为副,功曹掾、史,皆掌
见“三旗包衣前锋营”。
官署名。南朝梁置,为东宫诸局之一。
官名。清朝内务府三旗包衣骁骑营中掌治各旗营务之副长官。额定十五人,每旗各五人,从四品。职同“包衣骁骑参领”。
贡举科目名。汉朝以降,皇帝下诏策问士人。唐又称制举,凡德行、才能、文学之士,或高蹈幽隐与不能自达者,下至军谋将略、翘关拔山、绝艺奇伎莫不兼取。分贤良方正、直言极谏、博通坟典达于教化、军谋宏远堪任将率、
官制用语。即官员目前所有的任职资格。《魏书·崔挺传》: “后改定职令,(崔)振本资惟拟五品,诏曰: ‘振在郡著绩,亦有褒升。’除太子中庶子。”
朝会时所执的手板,有事则书于其上,以备遗亡。西周春秋时已有用笏之制,自天子至士皆执笏。《礼记·玉藻》说:“笏, 天子以球玉, 诸侯以象,大夫以鱼须文竹,士竹,本象可也”。集解引孙希旦说:“象,象牙也,
官名。南诏官,主牛,以清平官、酋望、大军将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