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金朝置。掌保护东宫,导以德义。海陵王天德四年(1152)正目始设,三师(太子太师、太子太傅、太子太保)、三少(太子少师、太子少傅、太子少保)、詹事院詹事、三寺、十率府等皆隶之。官署名。金置,掌
宋朝贡举考试中的一种仪式。又称唱第、传胪、胪传、胪唱。太宗雍熙二年(985),皇帝亲试礼部奏名举人,合格者分两日宣召,面赐及第,称为唱名。其后成为定制。科举制度中殿试放榜时的一种仪式。见“传胪”。
官署名。清末海军部所属之机构。宣统二年(1910)改原筹办海军事务处第二司设。旋併入海军部。掌管造船舰,检校器械,兼司军港工程。辖制造、建筑、器械三科。置司长一人掌司事,下设科长三人,科员八人,录事四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 置,北周沿置。冬官府司色司长官,员一人,掌各种器物、衣料的着色。下设小司色上士以佐其职,领缋工中士、漆工中士、油工中士等官属。正四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 (581) 罢。官
官署名。北宋前期,中书门下置,掌郊祀、朝拜陵庙、朝会享宴、尊号、祭器、仪仗、刻漏、册礼、旌表、假告、外交、馆阁、国学、图书、祥瑞、贡举、补荫、释道、旌节、符印、诸司职掌、诸道行军司马、将校加恩、功臣子
官名。北魏置。为统兵官,多作为副佐随主将出征或镇守,地位与太守相似。《刘玉墓志》:“义成王南讨长安,以(刘玉)祖可洛侯名家之孙,召接为副,充子都将。”(《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》图版二六一)孝文帝太和十七
官名。国民党政府时期规定,独立学院设院长一人,综理院务。国立者由教育部聘任,省和直辖市设立者,由省市政府呈请教育部聘任。大学各学院各设院长一人,综理院务,由校长聘任。
蒙古语,意为“司膳”、“厨师”。蒙、元怯薛执事名。又译宝儿赤、卜儿赤、博儿赤、保兀儿赤、保儿赤。掌宫廷烹饪与宴饮。
见“将”。军官名。南宋时各屯驻大军下将一级编制中的统兵官之一,地位在正将、副将之下。
唐代铨选方式之一。唐制,文武官的铨选,一般均在京师长安或东都洛阳进行,在东都洛阳进行的铨选,称为东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