护三巴校尉
官名。亦称三巴校尉。南朝宋明帝泰始六年(470)置(一说泰始五年置),任张悦为之,加持节、辅师将军,领巴郡太守,以巴东、巴西、梓潼、建平五郡隶之。银印青绶,武冠,绛朝服。南齐高帝建元二年(480)罢,置巴州,以三巴校尉明慧昭任巴州刺史。见《太平御览》卷二四二《三巴校尉》条引《齐职仪》。
官名。南齐置,建元二年(公元480年)改为刺史。
官名。亦称三巴校尉。南朝宋明帝泰始六年(470)置(一说泰始五年置),任张悦为之,加持节、辅师将军,领巴郡太守,以巴东、巴西、梓潼、建平五郡隶之。银印青绶,武冠,绛朝服。南齐高帝建元二年(480)罢,置巴州,以三巴校尉明慧昭任巴州刺史。见《太平御览》卷二四二《三巴校尉》条引《齐职仪》。
官名。南齐置,建元二年(公元480年)改为刺史。
①总管旗务之八大臣的简称。清太宗皇太极于天命十一年(1626)九月登基后,于八旗下各设总管大臣一人,名为“总管旗务八大臣”。总理各旗之一切事务,凡出猎行师时,各领本旗兵行,凡事均听其稽查,可与诸王、贝
唐宋户部、刑部诸司郎中统称。北宋前期,叙迁转前行郎中。
王国丞相,即王国相、王丞相。初曰丞相,后改曰相,皇子封王,置丞相一人,俸二千石,统百官,后兼掌治民,职如郡太守。有长史,如郡丞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。
官名。明崇祯十六年(1643)李自成农民军政府置,一品。正、副二人,以田见秀为正,刘宗敏为副,提督五营军事。入北京后,并以刘宗敏节制文官。
主管某一部门。《礼记·曲礼下》: “天子之五官,曰司徒、司马、司空、司士、司寇、典司五众。”
官名。南宋置,见“都督(4)。”
明朝永乐迁都北京前在北京所置行在吏、户、礼、兵、刑、工六部的合称。十八年(1420)迁都北京后罢。洪熙元年(1425)复置,并将南京官署去掉“南京”二字,北京官署复加“行在”之称。正统六年(1441)
官署名。 即导官署。
官名,清朝置,掌总理三陵事务。三陵指北陵(在沈阳)、东陵和西陵(都在河北)。三陵各置总管大臣一人,下设承办事务衙门礼部主事,东陵置石门衙署二部郎中一人,西陵置易州衙署二部郎中一人。还有礼部郎中、员外郎
即“札也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