抄事
吏官名。金代设于诸京留守司、按察司、路总管府及诸府、州等官署,掌抄录事目,书写法状。
吏官名。金代设于诸京留守司、按察司、路总管府及诸府、州等官署,掌抄录事目,书写法状。
官名。宋初置,属西班诸司使,多不领本职,仅为武臣迁转之阶。真宗咸平元年(998),定为同七品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改从七品。徽宗政和二年(1112)重定武臣阶官名,改武义郎。
官署名。关于烟土税的征收,初由各省自办,其后湖南、湖北合力于宜昌设立总局,抽收土膏统捐。继而江西、安徽两省合办。清政府因两省合办较各省分办之时更见成效,又考虑到两广、苏、闽亦系云贵烟土行销之地,遂于光
官名,汉置,掌管旗帜。《汉书·高惠高后文功臣表》:“汾阴悼侯周昌,初起,以职志击秦。”注:“如淳曰:职志,官名,主旗帜也。”汉代将军僚属。刘邦初起兵时曾以周昌为职志。应劭说:“掌主帜也。”
官署名。北齐置,设都尉。管理公牛之牧养。隶太仆寺驼牛署。
宋置为吏职。服法物库及鞍辔库均置,各若干名,掌本库细务。明置为内官。内府甲字、乙字、丙字、丁字、戊字、承运、广盈、广惠、广积、赃罚各设一员,由低级宦官充任。有关防曰某字库关防,篆文一行直下。职掌分见“
官署名。辽朝置,掌东京诸军戒严执法等事。
官名。春秋时晋国置。中军主师之副。《左传·宣公十二年》: “(晋军) 及河,闻郑既及楚平,桓子欲还”,“以中军佐济”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为皇帝、太子身边的侍从,多用亲信近臣,故权力甚大,升迁颇速。《魏书·恩幸传》:“(赵)脩本给事东宫,为白衣左右,颇有膂力。世宗践祚,仍充禁侍,爱遇日隆”,“旬月之间,频有转授,历员外,通
官名。清末邮传部副长官。宣统三年(1911),改邮传部左侍郎设。一人,特简。佐大臣管理本部事务。官名。清宣统三年(公元1911年)四月改邮传部侍郎为副大臣,员额一人,为邮传部的副长官。见“邮传部”。
官名。民国时,兼理司法事务的县政府,设承审员,帮助县长审理诉讼事件。承审员由高等法院委任。民国二十五年县司法处成立,改称承审员为审判官。官名。北洋政府时期,凡未设法院的各县,应属初级审判厅或地方审判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