承信校尉
散官名号。金始置为武散官,以授正七品上武官。元朝沿置,改武官正六品,敕授。明朝为武官正六品,升授。
官名。金、元、明都设此官,武职。金朝承信校尉为武阶官正七品,元明为正六品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·武散官》。
散官名号。金始置为武散官,以授正七品上武官。元朝沿置,改武官正六品,敕授。明朝为武官正六品,升授。
官名。金、元、明都设此官,武职。金朝承信校尉为武阶官正七品,元明为正六品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·武散官》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军中给事官。见“军中典官”。军中杂职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员额一人,官阶为职同监军。掌急救受伤官兵。
宋代铨选制度中的一项规定。宋制许官员选择差遣, 官员自己挑选差遣窠阙,称为指射, 自己要求充任某一宫观官,称为自陈。凡由于自陈而充任宫观官者,可以恢复原职,而由朝廷任命,一般不恢复原职。因为宫观官是朝
“太子太傅”别称。
即“圆明园八旗内务府三旗护军营掌印总统大臣”。
官名。简称旗籍司郎中。清朝理藩院所属旗籍清吏司之主官。掌司事。初设满洲二人,蒙古一人;后改设满洲一人,蒙古二人。
官名。清朝内务府上驷院之属官。掌管马鞍等物。额设御马司鞍五人,皇子司鞍二人,皆以额鲁特蒙古充任。辖以司鞍长。
官制用语。由京官外调任地方长官之谓。《后汉书·明帝纪》,永平十八年诏: “郎官上应列宿,出宰百官,有非其人,则民受其殃。”由京官出任地方长官叫出宰。《后汉书·明帝纪》:“郎官上应列宿,出宰百里,有非其
官署名。宋太宗时置,为宦官机构。真宗景德三年(1006),改为入内内侍省。参见“入内内侍省”。
官名,也写作“廱太宰丞”,西汉置,为雍太宰令之副,助令掌五畤祭品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奉常》,参看“雍太宰令”条。
爵名。为西汉武功爵第十级。武帝时以军国财用不足,故置武功爵,令民得以钱谷买之。自第七级千夫以上即可亨受免役优待。爵名,汉武帝置,为武功爵的第十级,用以奖赏军功或犯人赎罪。《汉书·食货志下》:“有司请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