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和大夫
官名。宋徽宗政和二年(1112)重定医官阶官名,改军器库使置,从六品。
医官阶官名。宋置, 见“和安大夫。”
官名。宋徽宗政和二年(1112)重定医官阶官名,改军器库使置,从六品。
医官阶官名。宋置, 见“和安大夫。”
官名。北齐置。为左、右卫府直卫属官,负责舆驾出入之侍卫,从六品。官名。北齐置,详“直卫正都督”条。
爵名。战国时秦国置,为二十等爵第十六级,主上造之士。秦汉沿置。亦称大良造。爵名。汉承秦制,实行二十级爵以赏功劳。其中第十六级为大上造,意思是掌上造之士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。参看“二十等爵”条。
吏名。南宋临安府置,员一人,掌助理府事。
官名。明朝道官。道录司置,左、右二人,从八品,协掌道教事务。
①周朝特指诸侯死于君位。《礼记·曲礼下》:“天子死曰崩,诸侯曰薨。”《左传·庄公三十二年》:“公薨于路寝。”②唐朝三品以上职官死称薨。《新唐书·百官志》:“凡丧,三品以上称薨,五品以上称卒,自六品达于
文书名。清朝官府之间对地位略尊而无统属关系衙门行文时使用的一种文书。如京中各部院行文宗人府,顺天府行文六部、都察院,各寺、监、局行文六部,各驻防将军、督抚行文军机处,司道行文提督,府厅州县行文总兵等均
官名。晋朝置,为诸公府属吏。
官名。明初置为太子官属,以勋旧大臣领职。洪武二十二年(1389)置詹事院,遂罢。
官名。清末法部职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左、右各一人,正四品,简任。掌总核参议厅事务,并审议各司重要事件。
即“丹书铁契”。明制,铁券可世代相传,故称。参见“丹书铁契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