总制使
官名。南宋高宗绍兴五年(1135)置,以参知政事兼任,掌提领措置财用,创收总制钱。其官署为总制使司,或称总制司。六年罢。
官名。北宋绍兴五年(公元1135年)参知政事孟庾提领措置财用,奏请令州军再增收头子钱及其他税收二十余项,合称总制钱。孟庾罢,沈与求继任。次年,沈与求罢,遂不复任命。其官署称总制使司或总制司。
官名。南宋高宗绍兴五年(1135)置,以参知政事兼任,掌提领措置财用,创收总制钱。其官署为总制使司,或称总制司。六年罢。
官名。北宋绍兴五年(公元1135年)参知政事孟庾提领措置财用,奏请令州军再增收头子钱及其他税收二十余项,合称总制钱。孟庾罢,沈与求继任。次年,沈与求罢,遂不复任命。其官署称总制使司或总制司。
官名,汉置。属虎贲中郎将,俸比六百石,掌值班虎贲,朝会在殿中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。
官名。唐置,见“太史监”。
监狱类名。清末始置内外城拘留所,分属内外城巡警总厅。国民党政府规定,拘留违警及依其他法令应行拘留的人犯的场所称为拘留所,是由警察机关直接管辖的监狱机构。设所长一人,由该警察机关委派,并设医士、书记和男
官名。东汉置,属羽林中郎将,为羽林右监副职,员一人,秩三百石,助羽林右监领羽林右骑,掌宿卫侍从。官名,东汉置,属光禄勋,为羽林右监的副长官,佐监主羽林右骑,掌宿卫侍从。《后汉书·百官二·光禄勋》:“羽
见“十飙将军”。
官名。十六国后燕慕容垂燕元元年(384)置, 以翟檀为之。北魏太武帝神䴥四年(431)亦置,位在太尉之上,后罢。北魏末复置,位在丞相上,用以位置权臣。尔朱荣自大将军迁此,后尔朱兆,高欢先
官名。清朝光绪三年(1877)设。正二品。七年后,兼驻义、奥、荷、法、比等国大臣。十三年,改驻俄大臣兼。二十二年,复专设出使德国大臣。辖二等、三等参赞各一人,二等、三等通译官各一人,一等、二等书记官各
阴阳学教官名。明清设置,秩未入流,见“阴阳学”。
官名。① 西汉武帝置,为杂号将军,以公孙敖任之。后省。西晋武帝泰始元年 (265) 复置,以羊祜任之,统左右卫、前、后、左、右、骁骑等宿卫七营禁军,主管京师及宫廷警卫。泰始四年罢,置北军中候代其职。后
太常少卿简称。